当前位置:主页 >> 标法舆情动态 >> 标准法规动态 >>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的通知 (商建函[2021]132号)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的通知 (商建函[2021]132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23  来源:商务部
核心提示: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对商务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引领商贸流通高质量发展,依据服务业标准化建设总体要求,结合商贸流通标准化工作实际,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开展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的通知

微信图片_20210423160944
 
 
推荐产品&服务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