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有关处室、执法总队、机场分局:
为了打赢蓝天保卫战,扎实推进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现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3日
附件: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任务清单.doc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任务清单
一、能源领域重点任务清单
组长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类别 |
序号 |
主要任务 |
具体工作 |
时间节点 |
责任部门 |
实施单位 |
高污染燃料监管 |
4 |
严格禁止煤炭、重油、渣油、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的使用(除电站锅炉和钢铁冶炼窑炉以外)。 |
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做好禁止煤炭、重油、渣油、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使用的相关工作。 |
持续实施 |
市局相关业务处室 |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 |
二、产业领域重点任务清单
组长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
类别 |
序号 |
主要任务 |
具体工作 |
时间节点 |
责任部门 |
实施单位 |
低VOCs含量产品源头替代 |
8 |
建立全面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产品正面清单和政府绿色采购推荐性目录。 |
会同市生态环境局指导相关行业协会梳理相关标准,公布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的目录。 |
持续推进 |
市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消费者权益保护处、标准技术管理处 |
相关行业协会 |
三、交通领域重点任务清单
组长单位:市交通委
类别 |
序号 |
主要任务 |
具体工作 |
时间节点 |
责任部门 |
实施单位 |
提升排放标准 |
4 |
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a排放标准。 |
根据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的情况通报,依法查处销售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行为。 |
2021年 |
市局执法稽查处 |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 |
加强新生产车辆环保达标监管 |
6 |
按照国家要求,加强新车生产环保符合性检查,持续抓好新车国6排放标准的落地实施,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时核查相关环保信息。严厉打击生产、进口、销售超标机动车违法行为。强化注册登记前的排放检验。 |
根据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的情况通报,依法查处销售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行为。 |
持续实施 |
市局执法稽查处 |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 |
强化在用车排放检验和维修治理 |
7 |
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管,排放检验机构应在企业网站或办事业务大厅显示屏通过高清视频实时公开柴油车排放检验全过程及检验结果。 |
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对本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
持续推进 |
市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 |
市、区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 |
13 |
推广OBD在排放检测方面的应用,实现有条件的重型营运柴油货车全部安装远程在线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平台联网。 |
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做好尾气排放相关标准、方法的应用。 |
持续实施 |
市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 |
市市场监管局 |
加强油品检查 |
15 |
加强对本市机动车、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油品质量的监管,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标准的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燃料,严格查处油品质量超标现象。 |
加强对本市机动车用汽油、柴油质量监督抽查,严格实施不合格后续处理。 |
持续实施 |
市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场分局 |
16 |
加强非法经营加油点排摸,严厉打击非法加油行为。 |
依法组织开展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非法加油站点工作;配合推动《上海市成品油市场监管规定》立法出台,进一步完善本市成品油市场监管机制。 |
持续实施 |
市局执法稽查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 |
17 |
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沿线的加油站点均须销售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车用尿素,对加油站、生产商、销售商提供的车用尿素质量进行定期检查。 |
加强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沿线等加油站点车用尿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严格实施不合格后续处理。 |
持续推进 |
市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场分局 |
机场和港口船舶污染控制 |
18 |
根据交通部统一部署研究推进长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核心港口同步实施使用硫含量≤0.1%(m/m)的燃油管控措施。强化船用低硫油供应保障和质量监管,确保船舶排放控制区管控措施实施。 |
加强船用低硫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严格实施不合格后续处理。 |
持续推进 |
市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机市局场分局 |
27 |
研究出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治理技术规范。各部门牵头或配合推进老旧机械淘汰和治理。加快国二及以下老旧机械淘汰,鼓励机械“油改电”。推进排放不达标工程机械、港作机械、农用机械等清洁化改造和淘汰。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柴油机尾气达标治理。 |
1.持续做好柴油动力场车新车首次检验环节的发动机环保信息核对工作; |
持续实施 |
市局特种设备监察处 |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
2.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检验工作,持续做好未张贴环保识别标志的柴油动力场车的信息通报工作; |
3.落实本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治理要求,对检验发现不符合本市排放要求的柴油动力场车做出禁用范围提示; |
4.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检验工作,持续开展相关宣传引导工作。 |
27 |
研究出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治理技术规范。各部门牵头或配合推进老旧机械淘汰和治理。加快国二及以下老旧机械淘汰,鼓励机械“油改电”。推进排放不达标工程机械、港作机械、农用机械等清洁化改造和淘汰。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柴油机尾气达标治理。 |
对市生态环境局提出需要制定相关地方标准的,给予支持并做好地方标准统一管理工作。 |
持续实施 |
市局标准技术管理处 |
/ |
29 |
严格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申报登记的长效管理制度。建筑和市政工程机械、港作机械、场(厂)内机械、农用机械、机场设备和备用发电机等由相关部门负责督促申报主体按要求申报。 |
1.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检验工作,对发现的未进行使用申报登记的柴油动力场车,督促申报主体按要求进行申报,并做好有关信息的定期通报。 |
持续实施 |
市局特种设备监察处 |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
四、建设领域重点任务清单
组长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类别 |
序号 |
主要任务 |
具体工作 |
时间节点 |
责任部门 |
实施单位 |
推广低VOCs涂料溶剂产品 |
3 |
出台建筑涂料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和建筑涂装过程挥发性有机物操作管理规程,除特殊性能要求情况外,逐步淘汰溶剂型建筑涂料和胶黏剂使用。 |
对市住建委等部门提出需要制定相关地方标准的,给予支持并做好地方标准统一管理工作。 |
持续推进 |
市局标准技术管理处 |
/ |
五、生活领域重点任务清单
组长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类别 |
序号 |
主要任务 |
具体工作 |
时间节点 |
责任部门 |
实施单位 |
餐饮油烟 |
1 |
出台餐饮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和维护保养技术规范,推行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和第三方治理,推广集中式餐饮企业集约化管理。提高油烟和VOCs协同净化效率。加强餐饮业执法检查。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可以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对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的行为依法查处。 |
持续推进 |
市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 |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 |
整治 |
汽修 |
3 |
推进汽修行业达标整治 |
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出台《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该项工作已于2021年3月完成) |
持续推进 |
市局标准技术管理处 |
/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5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