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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0060号建议的答复|关于2020年版《中国药典》对中药原料33种农残检测相关问题的建议 (农办议【2021】78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7-26  来源:农业农村部
核心提示:您提出的关于2020年版《中国药典》对中药原料33种农残检测相关问题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白亚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2020年版《中国药典》对中药原料33种农残检测相关问题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中药材是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的重要基础。我部高度重视中药材产业发展,积极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强农残监管,提升中药材质量,促进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推进中药材标准化生产。2021年,我部制定印发《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并召开会议对中药材“三品一标”行动进行部署,聚焦中药材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加快推进中药材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整合项目资金,支持开展道地药材标准化生产技术集成试验示范,对农药减量、化肥减施、农机农艺融合等技术进行优化完善与组装集成,形成规范化、可推广的技术模式,辐射带动更大范围道地药材标准化生产。

二是规范中药材用药登记和管理。针对中药材生产中登记农药短缺的问题,引导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和农药生产企业开展联合登记试验,开辟农药登记审批绿色通道,加快推进中药材等特色小宗作物用药登记步伐。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对22种高毒高风险农药采取定点经营、实名购买、溯源管理措施。加强农药监督抽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组织开展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查处违规生产经营农药行为,净化农药市场。规范科学用药指导,加强宣传培训,引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药,从源头上防范农药残留风险。

三是加强中药材质量监督检测。我部对中药材质量安全关键环节持续强化管理,包括产地和地块选择,种子种苗或其他繁殖材料选择,农药、兽药使用,采收期确定,产地初加工特别是药材的干燥、熏蒸、贮藏条件等,对影响中药材质量的各环节尽可能进行细化和明确规定。加大对中药材的抽检,按照药典和农残限量标准严格管理中药材质量安全。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快推进中药材标准制修订,提升中药材种植标准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对农药市场管理,净化市场环境,规范中药材生产安全用药,加强中药材质量监督检测,提升中药材质量安全水平。继续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扶持,指导各地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要求,统筹利用涉农项目资金,促进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010–59192895

农业农村部

2021年6月28日

附件:10060.of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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