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保障学生集中用餐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山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组织、个人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1年10月15日之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向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反馈意见。
电 话:0531-88527310;传 真:0531-88527420;
邮 箱:gushuoyue@shandong.cn。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