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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唐政办字〔2021〕99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0-12  来源:唐山市人民政府
核心提示:《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8日

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发〔2021〕1号)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大力培育新动能、激发新活力、塑造新优势,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六稳”“六保”,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促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开创“三个努力建成”崭新局面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努力推动职业资格改革,激发就业创业动力

1.提升就业服务。持续深化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按省统一要求,梳理压减准入类职业资格数量。推进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推动实现由用人单位和第三方机构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开展网络市场监管队伍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推动小微电商规范经营。通过网站、微信平台、直播、委托招聘等形式加大为企业推送信息服务。停止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以外的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

2.提升职业技能。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认真贯彻落实省充分发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效能、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对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引领带动技工学校和社会培训力量加入养老服务业技能培训领域。鼓励中小微企业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规模以上企业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合作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培训补贴。对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经营性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实施“告知承诺”改革。

3.鼓励引导新就业形态发展。宣传贯彻国家、省、市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政策,进一步加大对非公有制、私营企业的服务力度。开展网络交易平台规范管理专项行动,制定统一的制度规则,加强行政约谈和定向指导,包容审慎严守底线,促进平台内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针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进一步做大做强担保贷款规模,用足用好用活国家各项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完善适应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政策措施,积极稳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自主申报模式切换,实现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自主缴费。全面贯彻落实《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行办法》,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维护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

(二)加大税费金融扶持力度,助力市场主体健康成长

4.完善惠企服务机制。强化直达资金落实。严格落实上级直达资金文件精神,及时分配、下达直达资金指标,在规定时限内,及时拨付各区直达资金。各级税务机关进一步加强与同级国库(含银行业金融机构代理国库)沟通配合,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办理电子退库业务。按省统一部署,开展税费服务再提升专项行动,通过信息数据共享共用、申办材料复用、强化部门间协调联动等方式拓展办税缴费服务的广度和深度。组织业务培训,确保准确指引纳税人完成新申报表填报,纳税服务宣传部门做好对纳税人的政策解读、操作培训、宣传辅导等工作。鼓励、引导市场化征信机构健康发展,积极组织引导金融机构和企业入驻全国信易贷平台(唐山站),建立“信易贷”月度推荐企业名单常态化机制,为企业提供便利的融资服务。开展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收费专项清理,进一步提升企业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加强市场监管,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严厉打击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积极开展专用发票电子化推行工作,为符合条件的新办纳税人核定电子专用发票。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格执行电子保函、保险等多种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进一步减轻企业投标压力。鼓励引导商业银行适度拓宽抵质押物范围,支持中小企业以应收账款、生产设备、产品、车辆、船舶、知识产权等动产和权利进行融资担保。

5.规范中介服务。按省部署,围绕“行政机关为特定中介机构垄断服务设定隐性壁垒或将自身应承担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费用转嫁给企业承担等违规行为”开展重点督查,对存在问题,实行台账管理,限期整改。根据省级各部门制定的各行业政府设定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我市中介服务事项的事项名称、设置依据、管理部门等,动态调整我市市本级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强化中介服务收费监管,分级分类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机构收费行为。督促中介服务机构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落实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6.规范改进认证服务。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监管方式,加强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认证结果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世界认可日”系列认证政策宣传活动,促进认证结果在政府、行业、社会等多层面的采信,推动实现“一次认证、市场通行”,畅通市场循环。

7.优化涉企审批服务。按省统一部署,围绕省赋予的48项行政许可事项开展试点任务,运用省行政许可标准化试点成果,组织各级各部门对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办理条件、办结时限等要素进行清理规范。按省部署,在丰南区、玉田县开展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工作试点,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备案事项。推进社会主体电子印章建设应用,加强电子证照应用场景建设,以省级政务服务平台为依托,加大力度宣传推广全程电子化审批,深入开展全流程网办服务,完善电子证照库建设,对照《河北省电子证照通用目录》,加快推进历史证照数据全量归集及电子证照制作。加强恶意抢注案件线索排查和行为监控,强化打击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抢注、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

(三)持续优化项目审批,推动项目尽快落地

8.提高投资审批效率。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积极创新优化投资项目前期审批流程,将各项评估评价由串联方式调整为并联方式进行,加强整合优化。在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两地进一步开展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对项目可行性研究、用地预审与选址、环境影响评价、安全条件审查、水土保持方案、压覆矿产资源评估等事项,实行项目单位编报一套材料,行政审批部门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同步审批、统一反馈,加快项目落地。鼓励在各类开发区内推行“标准地+承诺制”模式,土地出让时达到和满足建设开工基本条件,让土地带上“标准”出让,用“承诺制”代替“审批制”,实现“拿地即开工”。按省统一部署,推动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深度对接,实现企业申报材料、部门批复文件等实时共享共用。

9.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断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水平,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行政审批、备案、评估评审、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事项全部线上办理,公开办理标准和费用。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建设工程质量、人防工程质量3类监督手续的办理实行告知承诺。提升用水用气报装便利度,供气企业从用户申请到验收通气压缩在4个工作日内(不包含外线工程规划及施工许可等行政审批、用户内部工程施工及气密性试验等时长)。用水报装无外线工程报装压缩至4个工作日以内,有外线工程的不超过10个工作日(不含设计、施工、气密性试验、立项审批等时间)。落实《唐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取得施工许可提质提速提效实施方案》,将可不办理施工许可的限额调整为工程投资额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鼓励在各类开发区探索实施“告知承诺”、“拿地即开工”、全程网办等先进审批模式,待取得成效、总结经验后,适时向全市推开。严防项目审批“体外循环”,按省统一部署,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与投资审批、规划、施工图审查等专业系统互联互通,实现项目审批申请信息一次填报、申报材料一次上传、相关评审意见等过程信息和审批结果信息实时共享。

(四)深掘内循环发展潜力,持续激发消费活力

10.清除消费隐性壁垒。坚决反对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垄断行为。贯彻执行省《关于推进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便利二手车异地交易的通知》要求。全面清理违规设置的二手车迁入限制,放宽二手车经营条件。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拆解、拼装报废机动车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坚决取缔无证经营“黑窝点”,对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依法严厉查处,构建严查严管工作格局。针对民宿管理的特点和要求,加强行业指导服务,督促经营单位认真落实《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065–2019),促进民宿规范健康发展。

11.便利新产品市场准入。积极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充分发挥先进标准引领作用,助力质量强市和标准化战略深入实施,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链条,不断扩大我市参与企业数、制定标准数,向先进标准领域不断挺进延伸。发挥政府引导和指导作用,支持我市外贸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在同一生产线上按照相同标准、相同质量要求生产既能出口又可内销的“三同”产品,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实现内外销转型。继续推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工作,完善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加强跨境电商市场主体培育,推动1210业务提质增量。

(五)着力构建外贸新优势,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良性发展

12.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做好《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贯彻落实工作,健全完善清单管理,保障外资企业平等享受各项支持政策。积极落实《河北省标准化资助办法》有关政策,督促有关单位按照行业、属地做好《河北省标准化资助办法》的宣传工作,及时通知符合资助条件的企业或团体。全面落实市场监管、商务、外汇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持续加强市市场监管局与市商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唐山市中心支局部门联络工作机制,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13.推进通关便利化。认真了解相关企业诉求,积极协调电子口岸公司等相关单位,充分借鉴先进地区经验,不断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延伸建设工作。在货物具备查验条件后第一时间进行查验,确保货物即时通关、提高通关效率;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严格按照布控指令开展查验工作;加强一线查验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升查发固体废物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完善布控规则、提高布控针对性和精准度。严格落实进口铁矿石及原油先放后检政策,进口铁矿石依企业申请检验政策。鼓励理货、拖轮、委托检验等市场经营主体进入,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优化港口营商环境,对申请办理理货、港口船舶服务和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备案的企业,提供材料邮寄申报及网上申报的办理渠道,提高办事效率,便利企业进入市场。

14.清理规范口岸收费。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定向降低沿海港口引航费标准的政策,在确保港口安全和效率的前提下,有序扩大船方自主决定是否使用拖轮的船舶范围。开展港外堆场收费专项检查,加强对港外堆场收费行为指导规范,重点检查、规范集装箱提箱、洗修箱、二次吊箱、铁路运输关门费等收费行为。健全完善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对现有清单全面梳理规范、动态调整,做到清单与实际相符、清单之外无收费。按省部署,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及对应的收费主体,开展典型成本调查,为合理规范收费提供依据。

(六)全面增强服务供给能力,方便群众办事生活

15.创新养老和医疗服务供给。推动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建设,进行康复护理型床位改造。推动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引入社会资本和专业管理服务机构,盘活闲置床位资源,在满足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基础上,向其他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开放。按省部署,推动取消诊所设置审批,推进诊所执业登记由审批改为备案,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取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

16.提高社会救助精准性。依托全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平台,筹集救助资源、共享救助数据,实现救助对象主动发现。待省民政厅出台完善低保、特困认定办法后,及时落实相关政策。开展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工作,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提升工作效能。巩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果,强化监督监管,严防产生违规冒领等问题。

17.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推进行政审批分级分类分权管理。梳理编制唐山市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分级权限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可办”,打造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及“冀时办”智慧服务。制定建立我市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依托我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全面落实河北省保留证明事项目录和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并实施动态管理。组织市县两级政务大厅开设“跨省通办”服务窗口,规范窗口操作流程,确保省定目标任务落实落地。按照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要求,满足老年人政务办事需要。按照省统一部署,严格落实“百事通”联办事项办事指南要求;严格执行省梳理公布的“证照联办”材料清单标准,确保压减目标实现。

18.完善企业和群众评价机制。坚持把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改革成效的唯一标准,畅通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制定出台《“好差评”系统评价机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围绕“好差评”工作中“差评”问题,及时与问题发生地政务服务部门沟通,核实问题真伪,对情况属实的,挂账管理,限期整改,并就整改情况适时回访。依托河北省政务服务投诉处理制度,制定唐山市政务服务投诉处理办法,并对重点留言、投诉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群众反映问题有效解决,提高政务服务群众满意度。

(七)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19.加强取消和下放事项监管。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强化部门间、层级间监管执法衔接,着力构建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高效监管机制。加强对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逐项制定监管措施,明确事项名称、监管层级、监管部门、监管依据等内容,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不断提升工作质效。

20.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动态调整“一单、两库、一细则”。健全部门内部联合抽查和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相结合;加大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按省部署,在市场监管领域实行重点监管,探索推进“一件事”综合监管。按照“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探索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效果评估机制,不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震慑力和社会影响力。强化信用监管的基础性地位和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自律意识,结合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联合监管等实施差异化监管,不断提升监管工作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对重点领域实行全事项、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监管,严格落实生产、经营、使用、监测、监管等各环节质量和安全责任。进一步优化新业态新产业发展环境,放宽新兴行业企业名称登记限制,在商事登记等方面提供更加高效便利的服务。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按照省‘互联网+监管’工作要求,推动监管数据实时全量汇聚,实现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落实《2021年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方案》要求,严厉打击侵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提升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深化“放管服”改革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意义,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全力推动落实,抓紧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本领域具体落实方案,细化时间表、路线图,一项一项抓好落实。

(二)推动探索创新。各地各部门要努力探索更多务实管用的“一招鲜”,为全市改革积累经验。市有关部门要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支持各地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先行先试,强化成果固化、培树先进典型,推动更多改革经验复制推广。

(三)狠抓督导落实。将本方案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督查重点,加强督促落实和跟踪问效,强化问题研究与短板补齐。市“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将建立内部通报机制,对工作落实有力有效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予以通报批评。

(四)深化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等各类媒介对改革进行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报道,全面展现改革成效。通过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等形式对改革部署进行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推动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关键词: 放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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