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标法舆情动态 >> 食品安全动态 >> 坚果再好也不得随意进口

坚果再好也不得随意进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0-13  来源:天津海关12360热线微信号  作者:顾苗青
核心提示:近日,在天津新港海关监管下,19.9吨未获准入的巴旦木仁被依法退运出境。
  近日,在天津新港海关监管下,19.9吨未获准入的巴旦木仁被依法退运出境。
 
  此前,国内某公司自越南进口一批巴旦木仁,天津新港海关关员对上述货物进行查验时发现,该批巴旦木仁实货外观无烤制特征,断面色白,有生果芳香气味。
 
  因越南的巴旦木未获我国检疫准入,不在海关总署《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植物源性食品名单)》(以下简称《目录》)范围内,故不得进口。
 
微信图片_20211013083309
  目前,只有澳大利亚、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美国、日本和泰国的干巴旦木列入《目录》中,未获我国检疫准入的植源性食品可能会带来植物检疫风险,不得入境。
 
  多措并举加强监管
 
  为确保进境植物源性食品安全,天津海关在单据审核、现场查验、实验室检测、后续监管等多个层面发力加强检疫监管力度,针对重点商品强化现场查验,避免外来植物疫情传入我国。同时提醒广大食品进口商,应准确理解应海关总署相关要求,切实承担企业主体责任,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小贴士
 
  《目录》查询方式
 
微信图片_20211013083349
 
 
  网址:http://43.248.49.223/
 
  查询方式: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信息服务→业务信息→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植物源性食品

供稿单位:天津新港海关、进出口食品安全处

 
关键词: 海关 监管 进口 天津
 
推荐产品&服务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