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关于增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2021年第2批 总第5批)的公告 (公告 2021年 第48号)
核心提示: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相关规定,按照《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指南》(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年第51号)中有关化学物质增补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要求,我部组织对相关化学物质生产、进口、使用企业、相关行业协会及其他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和公示。现将符合要求的2021年第2批(总第5批)23种化学物质增补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