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饲料质量安全工作需要企业对其采购、仓储、加工、品控、运输等各个环节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实现从原料入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种风险隐患,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保证饲料产品的质量安全。为此,食品伙伴网对饲料包装、贮存和运输环节的管理要求进行了梳理,以供参考。
饲料标签中有关包装、贮存和运输的要求这里不再详细说明,可以参考原创文章《饲料标签要求知多少》(https://mp.weixin.qq.com/s/J9Cxf5SKnve7zJPxLJHRDA)。
一、包装要求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6号)中规定,出厂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应当包装,包装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的规定。易燃或者其他特殊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包装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说明,并注明储运注意事项。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包装上应当附具标签。向中国出口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应当包装,包装应当符合中国有关安全、卫生的规定,并附具符合条例中第二十一条有关标签的规定。包装和标签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入境。
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不得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拆包、分装,不得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再加工或者添加任何物质。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农业部令2014年第1号)中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实际工艺流程,制定主要作业岗位操作规程,对于包装岗位操作规程,应当规定标签与包装袋领取、标签和包装袋核对、感官检查、包重校验、现场清洁卫生、包装作业记录等内容。包装作业记录,包括产品名称、实际产量、包装规格、包数、感官检查、头尾包数量、作业时间、操作人等信息。为防止生产过程中的交叉污染,盛放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含有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产品及其中间产品的器具或者包装物应当明确标识,不得交叉混用。
有关宠物饲料的包装要求主要在《宠物饲料管理办法》中进行了规定,《办法》第七条规定,出厂销售的宠物饲料产品应当包装,包装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的规定。第十条规定,宠物饲料经营者不得对宠物饲料产品进行拆包、分装。第十五条规定,向中国境内出口的宠物饲料,应当包装并附具符合《宠物饲料标签规定》要求的中文标签。第二十二条规定,宠物饲料产品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者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进行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06号),《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对进出口饲料包装检验要求进行了规定,海关按规定对进口饲料实施查验,散装的进口饲料,进口企业应当在海关指定的场所包装并加施饲料标签后方可入境。国家对进口动物源性饲料的饲用范围有限制的,进入市场销售的动物源性饲料包装上应当注明饲用范围。出口饲料的包装、装载容器和运输工具应当符合安全卫生要求。标签应当符合进口国家或者地区的有关要求。包装或者标签上应当注明生产企业名称或者注册登记号、产品用途。
装载过境饲料的运输工具和包装物、装载容器应当完好,经入境口岸海关检查,发现运输工具或者包装物、装载容器有可能造成途中散漏的,承运人或者押运人应当按照口岸海关的要求,采取密封措施;无法采取密封措施的,不准过境。
擅自开拆过境饲料的包装,或者擅自开拆、损毁动植物检疫封识或者标志的,由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二、贮存要求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规定,贮存条件应当在标签中标明。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具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厂房、设备和仓储设施;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应当具有与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并且是具备饲料、饲料添加剂使用、贮存等知识的技术人员。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中规定,企业应当建立产品仓储管理制度,填写并保存出入库记录。仓储管理制度应当规定库位规划、堆放方式、垛位标识、库房盘点、环境要求、虫鼠防范、库房安全、出入库记录等内容,出入库记录应当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或者等级、生产日期、入库数量和日期、出库数量和日期、库存数量、保管人等信息。不同产品的垛位之间应当保持适当距离;不合格产品和过期产品应当隔离存放并有清晰标识。
企业应当建立原料仓储管理制度,并对特殊饲料的贮存条件进行了要求。企业应当对维生素、微生物和酶制剂等热敏物质的贮存温度进行监控,填写并保存温度监控记录。企业应当建立化学试剂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规定采购、贮存要求、出入库、使用、处理等内容。按危险化学品管理的亚硒酸钠等饲料添加剂的贮存间或者贮存柜应当设立清晰的警示标识,采用双人双锁管理。企业建立产品留样观察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制度、产品召回制度等,都应当对留取样品、不合格品以及召回产品的贮存条件进行规定和记录。
《宠物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对宠物饲料贮存进行了规定,企业应当具有满足原料、成品、包材、备品备件贮存要求的仓储设施。存放维生素、微生物添加剂和酶制剂等热敏物质的贮存间面积与生产规模相匹配,满足储存温度要求,密闭性能良好;亚硒酸钠等按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饲料添加剂,有独立的贮存间或者贮存柜。留样观察室有满足原料和产品贮存要求的样品柜或者样品架。
三、运输要求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规定,饲料生产企业直接销售给养殖者的饲料可以使用罐装车运输。罐装车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的规定,并随罐装车附具符合规定的标签。
易燃或者其他特殊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包装上应注明储运注意事项。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中规定,企业应当在产品装车前对运输车辆的安全、卫生状况实施检查。企业使用罐装车运输产品的,应当专车专用,并随车附具产品标签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装运不同产品时,应当对罐体进行清理。
《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出口饲料的包装、装载容器和运输工具应当符合安全卫生要求。运输饲料过境的,承运人或者押运人应当持货运单和输出国家或者地区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向入境口岸海关报检,并书面提交过境运输路线。
四、其他
此外,在一些标准中也有特别的规定,比如JB/T9868.2-2010《散装饲料运输车第2部分:技术条件》规定了散装饲料运输车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运输与贮存要求。GB/T16764-2006《配合饲料企业卫生规范》曾对原料采购、储存、运输以及成品管理的卫生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目前该标准已经废止。相关要求大部分在具体饲料产品标准中有所规定,比如,在GB/T19541-2017《饲料原料豆粕》中,包装要定量包装,或按用户要求包装。运输要求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有污染的物品混合运输。贮存要求在通风、干燥处贮存,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有污染的物品混合贮存。
作者:食品伙伴网王姣
编辑:食安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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