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外进出口政策措施
4月21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关于暂停进口中国产蛤蜊酱的通知。根据《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第20条第4款的规定,由于中国丹东荣正食品有限公司使用贝类产品加工的鱼酱和调料酱产品中检测出A型肝炎病毒,暂停受理中国相关产品进口申报,取消时将另行通知。
2020年4月21日,澳大利亚农业、水利环境部发布MAA 2020-13号通知,出口到沙特阿拉伯的奶酪中不再允许添加胭脂树橙(Annatto)。
印度对部分食品实施临时进口措施
2020年4月3日,印度食品安全标准局(FSSAI)发布
File No.1-1771/FSSAI/imports/2018号通报,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对进口食用油原油和食用谷物实施临时措施。进口商应提供承诺书或申报单,食品主管部门将于同日对商品实施感官检查和抽样检测,在等待实验室分析结果时出具临时无异议证书,待收到检测结果后如果符合食品标准,授权官员将签发最终无异议证书。
鉴于高致病性禽流感在部分地区的爆发,纳农业部表示,目前已禁止来自波兰、匈牙利、乌干达和美国南卡罗莱纳州的活禽及禽鸟类产品的进口或过境。纳农业部首席兽医官阿尔伯蒂娜表示,根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的标准高致病性禽流感具有21天潜伏期,之前签发的进口或过境准许证将根据追溯原则失效。
在希腊和罗马尼亚两国爆发禽流感和非洲猪瘟后,菲农业部(DA)暂时禁止从这两个国家进口家禽、野禽、猪肉及其产品。此外,菲律宾已经禁止从乌克兰、匈牙利、斯洛伐克、捷克、波兰、德国、沙特阿拉伯等地进口禽肉。
二、出口违规通报
近日,日本厚生劳动省更新输日食品违反日本食品卫生法情况,通报多批次食品及相关产品不合格。涉及食品有玉米、冷冻黄秋葵和生鲜鳄梨。
4月份以来,美国FDA对我国多家企业的相关产品实施了自动扣留。食品伙伴网提醒出口企业,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食品生产加工,保证食品的合规性和安全性,规避出口产品被扣留的风险。
2020年4月份,我国出口韩国食品违反情况涉及煮甘薯藤、红果油和辣椒粉等,出口阶段违反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均作返回出口国或废弃处理。
据欧盟官方网站消息,在2020年第16周通报中,欧盟食品和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通报中国食品及相关产品有3例。食品伙伴网提醒各出口企业,要充分了解进口国对产品的要求,注意食品接触性材料中各物质的迁移量,保证产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规避出口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