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务院决定取消29项行政许可事项,下放4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层级。另有20项有关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在食品领域,取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行政许可,改为备案。海关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健全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制度,实现网上备案,方便企业办事;加强海关与市场监管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充分利用海关通关数据和相关部门数据对备案信息进行校验核查;做好与出口目的地国指定主管部门的衔接配合,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加强监管。
相关报道: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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