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是东盟最大的经济体,拥有2.68亿人口,是世界第四大人口国,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这也吸引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开发印尼市场。
想要将食品出口印尼,标签不仅是产品的"颜值",更是申请印尼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重要要求之一。标签标识要符合印尼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期食品伙伴网将从消费者购买食品时最先看到的食品“外衣”—标签基本要求入手,掀开印尼食品标签规定的“神秘面纱”。下期食品伙伴网将和大家介绍印尼与中国营养标签要求的差别。
根据印尼标签法规规定,所有在印尼生产或者进口到印尼上市销售的食品必须标上标签,包括捐赠性质和政府项目的食品。标签必须标在消费者容易看到的版面,不易脱落、损坏。标签信息要求准确无误且不包含误导消费者的信息。
根据印尼标签法规要求,食品标签必须至少包含:产品名称、配料表、净重或净含量、生产商或进口商名字和地址、所要求人群的清真标示、生产日期和生产批号、过期说明、流通许可号、特定食品原料来源信息以及食品的营养价值信息。
其中,(1)食品名称必须是产品类型名称,商品名称可自愿选择标识(2)流通许可号是印尼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复的产品注册号,所有在印尼生产或者进口到印尼用于销售的产品必须申请流通许可号,印尼国内生产的食品流通许可号是BPOM RI MD开头,进口食品流通许可号是BPOM RI ML开头。食品包装上标识的许可号必须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复的号码一致;(3)配料表:必须使用规定的引导词,标识顺序按各配料的重量占比降序;(4)特定食品原料来源包含原料来源特殊动植物或者经过特殊工艺生产的食品,比如与清真食品相关的原料来源、转基因食品、辐照食品等。
印尼食品声称包含营养声称、健康声称和其他声称。按照印尼法律规定,声称不可用于还需要进一步加工的中间产品(Intermediete Product)。需要标识声称的加工食品,每份摄入量必须符合要求,即总脂肪低于18g,饱和脂肪低于4g、胆固醇低于60mg、钠低于300mg。
此外,印尼还对清真认证食品、转基因食品、辐照食品、含猪肉成分的食品做出特殊标识规定。对所需人群的清真说明标示,要求经营者在食品获得清真认证后,必须标上清真认证标志。辐照食品必须在标签上标示“PRODUK REKAYASA GENETIK”。含猪肉成分的食品标签上必须印上规定的红色图标和文字,如下图片(1),食品加工过程中接触或者交叉使用加工猪肉产品的设备,使用以下图片(2)
图片(1)
图片(2)
印尼要求进口食品标签语言必须使用印尼语,在标签有印尼语的前提下,可以再标外语或者地方语言。进口食品必须标示进口商或被授权的分销商名称和地址,并以“Diimpor/didistribusikan oleh”作为引导词。
印尼对食品标签的标识要求比较全面,涉及强制性标示内容、营养标签标示要求、进口食品标签要求以及清真食品、辐照食品、酒精饮料、含猪肉成分的食品等特殊食品标签要求。食品伙伴网提醒计划将食品出口印尼的企业,在出口时候一定要提前了解印尼的标签规定并做好合规工作,避免违反当地法律规定所带来的不必要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