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1月6日,据韩媒报道,韩国环境部发布了《饮用泉水等的标准、规格和标示标准》部分修改征求意见稿,其主要内容如下:
为了提高塑料的回收利用率,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可以将饮用水标签粘贴在容器或瓶盖上,针对内包装产品,如果在内包装面上标示了标示事项,则产品上不需要粘贴标签。
将饮用泉水的标示事项在主要展示板面和单独区划栏上区分标示,但是如果单独区划栏的部分标示事项标示在主要展示版面上,则可以省略该标示事项。
10L以上大容量的饮用泉水产品标示在瓶身的标示事项可以粘贴在瓶颈处。
以上意见征集截止时间至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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