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2020年11月4日,欧盟向WTO发布G/SPS/GEN/1854号通报,通报指出,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和欧洲食品安全局的评估,没有证据表明食品可能是新冠病毒传播的来源。但是,我国通过G/SPS/N/CHN/1173号通报宣布对进口冷链食品强加了新冠病毒检测的相关措施,却没有提供科学依据的风险评估来证明这些措施的合理性。为此,欧盟希望中国基于科学的风险评估,以证明其对进口食品采取紧急措施的合理性,并解释这些措施的适宜性。此外,欧盟希望邀请中国在这些紧急措施终止的预计日期通知世贸组织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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