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分配场所卫生条例》B.E.2561规定:自2018至2020年的三年时间,食品企业家、餐厅经营者和食品从业人员,应该在经公共卫生部批准的培训机构接受食品卫生安全的专业培训,并获得食品卫生安全的培训证明。
该法规规定,若检查人员发现食品从业者未参加过食品卫生安全专业培训课程,属于违反了第68条规定,将依照规定处50000泰铢(约合人民币10000元)以下罚款。该食品卫生安全的专业培训截止到2020年12月16日。
目前,任何还未接受食品卫生专业培训的食品从业人员,应及时与公共卫生部或地方卫生局联系,及时申请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的专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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