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2月3日,据韩媒报道,韩国国会于12月2日通过了《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部分修改草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若产品只对法律规定的强制标示事项进行标示、广告,则不属于自律审议对象。
制定违反终止标示、广告命令者的行政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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