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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布《畜产品卫生管理法实施令》部分修改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19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王海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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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1月19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畜产品卫生管理法实施令》部分修改单。
  食品伙伴网讯 1月19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畜产品卫生管理法实施令》部分修改单,其主要内容如下:
 
  集体食堂食品销售业经营者向集体食堂的开办、运营或委托供餐的经营者销售乳制品时,不属于牛奶类销售业的营业范围,可以在不向市长、县长、区厅长申报的情况下,销售乳制品。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国际标法部编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国际标法部负责英语、俄语、日语、韩语、泰语、越南语、西班牙语等相关国家及地区的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和信息动态的监控及分析,同时为各企业提供标签审核、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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