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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申食品广告发布规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2-01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颜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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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2021年1月31日,泰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申食品广告发布(包括平台直播时宣传)规定。食品广告发布前必须通过电子提交系统申请(电子提交系统审批为8个工作日内)并获得该局的许可。违法者将受到法律制裁。
    食品伙伴网讯     泰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月31日消息:该局重申食品广告发布(包括平台直播时宣传)规定。食品广告发布前必须通过电子提交系统申请(电子提交系统审批为8个工作日内)并获得该局的许可。

      该局副秘书长Supattra表示,从过去6年收到投诉的统计数据来看,60%以上是投诉产品广告,其中产品涉及最多的是膳食补充剂和咖啡。建议消费者注意查看食品广告中应带有数字“ฆอ.”的信息,否则可拨打投诉电话进行投诉。违法者将受到法律制裁。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国际标法部编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国际标法部负责英语、俄语、日语、韩语、泰语、越南语、西班牙语等相关国家及地区的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和信息动态的监控及分析,同时为各企业提供标签审核、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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