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2023年上半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卫健委)共受理6种新食品原料,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发布了12种新食品原料的征求意见,卫健委发布了3种新食品原料的批准公告并对2种物质给出了终止审查的结论。食品伙伴网整理了2023年上半年新食品原料受理及审批相关信息,供相关从业者参考。
PART 01
2023年上半年新食品原料受理情况
2023年上半年卫健委共受理6种新食品原料,详情如下:
受理编号 |
产品名称 |
状态 |
卫食新申字(2023)第0001号 |
吡咯喹啉醌二钠盐 |
延期再审 |
卫食新申字(2023)第0002号 |
杏鲍菇菌丝体 |
延期再审 |
卫食新申字(2023)第0003号 |
枯草芽孢杆菌 |
延期再审 |
卫食新申字(2023)第0004号 |
威尼斯镰刀菌TB01菌株发酵菌丝体蛋白 |
不予许可 |
卫食新申字(2023)第0005号 |
N-乙酰氨基葡萄糖 |
延期再审 |
卫食新申字(2023)第0006号 |
吡咯并喹啉醌二钠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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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的6种新食品原料均为国产新食品原料,其中4种新食品原料延期再审,一种不予许可。
PART 02
2023年上半年新食品原料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2023年上半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发布了12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开征求意见,公告信息如下(仅截取部分信息,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点击文中链接)。
12种征求意见的新食品原料中,有5种新食品原料是2022年受理的,有7种新食品原料是2021年受理的,从受理到公开征求意见用时最短的为7个多月,最长的为25个多月。
PART 03
2023年上半年新食品原料批准情况
2023年上半年,卫健委共发布2次新食品原料批准公告,涉及3种新食品原料(以下仅截取公告部分信息,完整的公告内容请点击文中链接)。
2023年上半年批准的3种新食品原料均不适用于婴幼儿。从公开征求意见到批准用时最短的为4个月左右,最长的为9个月左右。
另外卫健委于2023年5月10日发布《关于“三新食品”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的公告》,该公告汇总整理了2009年至2021年公告的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原公告内容与该公告不一致的,以该公告为准,其中对新食品原料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设置了18个月的过渡期,请企业重点关注。
PART 04
2023年上半年新食品原料终止审查情况
2023年上半年共有2种新食品原料被终止审查。其中鸡肉咪唑二肽粉不属于新食品原料范畴,按照普通食品管理。
终止审查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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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糖低聚果糖(后更名为低聚果糖(红糖来源))、鸡肉咪唑二肽粉(后更名为鸡肉浓缩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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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05
小结
结合上半年的审批情况,今年征求意见的产品耗时都比较长,其中有个别产品的延期再审次数高达5次,建议企业在申报时与专业的申报团队合作,以充分准备申报资料,缩短申报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