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2021年3月30日,澳大利亚农业、水和环境部发布IFN 01-21号通知,发布新修订的强制性过敏原标签的要求。
2021年2月25日,该部门对澳新食品标准法规进行了修订,引入了新的强制性过敏原标签的声明要求。
新要求包括必须将过敏原信息用简单明了的粗体英文术语在食品标签上以特定的格式和位置显示。
为支持新的要求,澳新食品标准(FSANZ)制定了一个五年实施计划。从2021年2月25日起,企业将有三年的过渡期来遵从新的要求。在此期间,进口商可以遵守现有的声明或新的要求。在过渡期结束时,贸易期为两年的库存将允许在过渡期结束之前包装和贴标签的食品可以继续销售长达2年。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agriculture.gov.au/import/goods/food/notices/ifn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