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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3批次不合格豆芽被通报 均检出这个问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07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沐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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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4月6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了3批次不合格豆芽,均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不合格。
  食品伙伴网讯 4月6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了3批次不合格豆芽,均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为:蒙自三亩田果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豆芽;蒙自元宏果蔬超市销售的豆芽;巧家县金海岸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豆芽。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又称防落素、保果灵,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用于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 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 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查明生产不合 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15期不合格样品信息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检验机构 备注
1 / / 蒙自三亩田果蔬菜经营部 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御龙苑小区B座1、2、3单元1层 豆芽 / / 2020-11-20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0.0520mg/kg║不得检出 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2 / / 蒙自元宏果蔬超市 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怡景花园A区A-42号商铺 豆芽 / / 2020-11-20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0.180mg/kg║不得检出 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3 / / 巧家县金海岸商贸有限公司 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白鹤滩镇过境路西侧天力广场 豆芽 散装称重 / 2020-11-19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0.108mg/kg║不得检出 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来源: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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