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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发布2021年第21期通告,这3批次食品检出不合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14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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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4月14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21期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3批次,均为食用农产品。
  食品伙伴网讯 4月14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21期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3批次,均为食用农产品。
 
  其中,1批次南京市雨花台区李荣毅水产店销售的皮皮虾,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镉是水产品中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在鲜冻水产动物(甲壳类)中最大限量为0.5mg/kg。水产品出现镉超标,有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环境内镉元素富集所致。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
 
  还有1批次镇江市句容经济开发区众联超市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蔬菜及果树灰霉病的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韭菜中腐霉利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农药。
 
  此外,还有1批次泰州市兴化市欧尚生活购物中心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的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黑芝麻中酸价超标的原因,可能产品储藏运输条件不当。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分类 检验机构 备注
1 / / 南京市雨花台区李荣毅水产店 南京市雨花台区西善桥街道善水湾农贸市场F区3号 皮皮虾 散装称重 / 2020-10-25 镉(以Cd计)||0.69mg/kg||≤0.5mg/kg 食用农产品 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 / / 兴化市欧尚生活购物中心 兴化市安丰镇北环路泰丰广场1号 黑芝麻 称重销售 / 2020-10-15 酸价(以脂肪计)||6.9mg/g||≤3mg/g 食用农产品 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
3 / / 句容经济开发区众联超市 镇江市句容市经济开发区碧桂园凤凰城购物广场34号商铺 韭菜 / / 2020-11-01 腐霉利||0.65mg/kg||≤0.2mg/kg 食用农产品 初检机构: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复检机构: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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