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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抽检结果出炉!陕西9批次样品被抽查出不合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15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沐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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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4月14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新一食品抽检结果出炉,抽检的食用农产品、饮料、罐头、豆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冷冻饮品7大类食品449批次样品中,有9批次样品被抽查出不合格。
  食品伙伴网讯 4月14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新一食品抽检结果出炉,抽检的食用农产品、饮料、罐头、豆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冷冻饮品7大类食品449批次样品中,有9批次样品被抽查出不合格。
 
  其中,有5批次为食用农产品。陕西恒生商业连锁集团有限公司榆阳分公司销售的1 批次韭菜和西安民乐好又多购物广场销售的1批次韭菜检出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蔬菜及果树的灰霉病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9)中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腐霉利对眼睛与皮肤有刺激作用,经口毒性低。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渭南市高新区杨乐蔬菜批发部销售的1 批次短黄豆芽和渭南市临渭区董粉娃豆业店销售的1批次黄豆芽检出6-苄基腺嘌呤(6-BA) 不符合相关规定。
 
  6-苄基腺嘌呤(6-BA)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 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6-BA)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6-BA)物质的豆芽。
 
  还有,咸阳市秦都区徐伟水产批发部销售的1 批次鲜鸡肉检出金刚烷胺不符合相关规定。
 
  除食用农产品外,还有4批次饮用水不合格,分别为:丹凤县秦臻山泉直销处销售的标称丹凤县清林绿水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秦臻山泉牌秦臻山泉、标称凤翔县辰缘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 批次辰缘泉牌饮用天然水、标称山阳县丰阳甜露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甜露纯净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西安犊泉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神犊泉饮用纯净水检出电导率[(25±1)℃]不符合产品标准规定。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规定铜绿假单胞菌标准值为n=5,c=0,m=0,单位为CFU/250mL。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原因可能是水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部分企业对环境卫生监管不到位,操作不够规范,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流通环节中,存放时间长,水桶多次循环使用增加了二次污染风险。
 
  水的导电能力的强弱程度,称为电导率。它反映了水中含盐量的多少,水中存在的电解质的程度,是衡量水质的一个很重要的指标。《瓶装饮用纯净水》(GB 17323-1998)中规定饮用纯净水的电解质≤10μS/cm。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 12315 反映。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 年第1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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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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