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7月16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肉制品共3大类食品349批次样品,检出6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等。
抽检信息显示,不合格产品为益民菜市(苏俊明)销售的韭菜,镉超标;熊志春供应的马尔康九洲大润发超市销售的三黄鸡,尼卡巴嗪超标;南充市高坪区福君蔬菜销售店供应的南充市高坪区谊品生鲜超市销售的韭菜,镉、腐霉利超标;安岳县国鑫水产品经营部供应的安岳县尚东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石桥铺分公司销售的花鲢鱼,地西泮不合格;都江堰市黄龙军蔬菜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超标;雅安市雨城区老樊蔬菜销售部销售的青椒,镉超标。
镉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在叶菜蔬菜中的限量值为0.2mg/kg。镉超标可能是蔬菜在种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长期食用镉超标的食品,可能对肾脏、肝脏和骨骼造成损害,还可能影响免疫系统,甚至可能对儿童高级神经活动有损害。
腐霉利是一种广谱内吸性的高效杀菌剂,对低温高湿条件下发生的灰霉病、菌核病有显著效果,但菌株容易对其产生抗性。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腐霉利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韭菜中腐霉利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病情,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地西泮又名安定,为镇静剂类药物,主要用于焦虑、镇静催眠,还可用于抗癫痫和抗惊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地西泮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地西泮可以降低新鲜活鱼对外界的感知能力,降低新陈代谢,保证其经过运输后仍然鲜活,但地西泮在鱼体内残留是永久性的,它可以通过食物链传递给人类。地西泮超过一定剂量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尼卡巴嗪对鸡的多种艾美耳球虫病有良好的防治效果,具有易吸收、长效等特点。长期食用尼卡巴嗪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在人体内蓄积,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尼卡巴嗪在鸡肌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200μg/kg。鸡肉中尼卡巴嗪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超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成都市、南充市、雅安市、资阳市、阿坝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不合格产品信息
(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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