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食品安全抽检计划部署安排,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抽检417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调味品、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罐头、冷冻饮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8大类,其中合格409批次,发现不合格8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即判定为不合格食品。
本次检验项目、食品抽检合格信息、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详见附件。
对本次公布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局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并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