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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批次餐饮食品及原料检出禁用成分 山东食药监局要求下架召回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15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沐夕
中共质检总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核心提示:11月15日,山东省食药监局公布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及原料监督抽检结果,4批次鸡蛋检出氟苯尼考,5批次熟肉制品检出沙丁胺醇、克伦特罗等禁用成分。
   食品伙伴网讯 今日(11月15日),山东省食药监局公布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及原料监督抽检结果,4批次鸡蛋检出氟苯尼考,5批次熟肉制品检出沙丁胺醇、克伦特罗等禁用成分。
 
  不合格名单显示,4批次不合格鸡蛋来自菏泽鄄城县美香味快速餐饮店、菏泽单县圣贤居老鸡汤馆、莱芜市莱城区玉膳香酱香排骨坊、德州庆云县严务乡浩轩美食城4家餐饮店,均检出氟苯尼考。
 
  氟苯尼考为抗生素类药物,应用于鸡大肠杆菌病及鸭浆膜炎及鱼的杀鲑产生单胞菌、鳗弧菌等,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牛、猪、鸡肠道感染及支原体引起的慢性呼吸道病。《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中规定,氟苯尼考在产蛋家禽中禁用。
 
  5批次不合格熟肉制品中,熏猪蹄、皮肉(肉夹馍用)检出沙丁胺醇,熟牛肉、熟羊肉中检出克伦特罗,另外,熟牛肉中还检出了亚硝酸盐,一同检出亚硝酸盐的还有另一款酱牛肉。
 
  在《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中规定,克伦特罗、沙丁胺醇以及它们的盐、酯等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而亚硝酸盐虽允许在酱卤肉制品中使用,但在餐饮中是禁止使用的,《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0号》中表示,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山东省食药监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附详细不合格食品名单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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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御珍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泰安市泰山区迎胜路北首

熏猪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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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2

沙丁胺醇‖0.9(μg/kg)‖不得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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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家园小厨快餐部

山东省泰安市迎胜东路

皮肉(肉夹馍用)

散装

2017-07-25

沙丁胺醇‖1.7(μg/kg)‖不得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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鄄城县美香味快速餐饮店

鄄一路中段路东

鸡蛋

散装

购进日期:2017-7-25

氟苯尼考‖2.2μg/kg‖不得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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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县圣贤居老鸡汤馆

单县南城凤凰城A7-11-12号

鸡蛋

散装

购进日期:2017-7-25

氟苯尼考‖0.50μg/kg‖不得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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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明刚小海鲜水饺店

沂南县正阳路中段

酱牛肉

散装

加工日期:2017-08-01

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mg/kg‖12‖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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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云县严务乡浩轩美食城

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严务乡关家村

鸡蛋

散装

2017-07-22

氟苯尼考║            2.2(μg/kg)║       ≤不得检出

微山县夏镇小草房菜馆

济宁市微山县新河北街

微山县夏镇小草房菜馆

济宁市微山县新河北街

熟牛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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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7-18

克伦特罗‖4.6(ug/kg)‖不得使用;亚硝酸盐‖8.3(mg/kg)‖不得使用

济宁市任城区腾富酒店

火炬路深圳西路1号

济宁市任城区腾富酒店

火炬路深圳西路1号

熟羊肉

计量销售

2017-7-25

克伦特罗‖32.0(ug/kg)‖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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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莱城区玉膳香酱香排骨坊

莱芜市莱城区口镇赵家村路北

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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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苯尼考║ 0.47(µg/kg)║不得检出

 

      相关报道: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7年第43期(总第12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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