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蜂产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调味品、饮料11大类食品125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20批次,不合格样品38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郑州市金水区苗苗百货商店销售的标称新乐市会宾楼冷饮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苦咖啡(咖啡口味)雪糕,大肠菌群检出值为400CFU/g、460CFU/g、530CFU/g、610CFU/g、58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过10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2.拼多多李丽副食(经营者为柘城县运华副食网店)销售的标称太康县金百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土豆粉(湿粉条),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088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3.新郑市龙湖镇雅香中餐厅使用的1批次小碗、1批次大碗,大肠菌群检出值均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4.新郑市龙湖镇雅香中餐厅使用的1批次碟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1082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5.郸城县三六五副食品超市销售的1批次鸡蛋,恩诺沙星检出值为933.4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甲硝唑检出值为771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地美硝唑检出值为5.0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6.商丘市睢阳区武建锋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1批次波士顿龙虾,镉(以Cd计)检出值为1.4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mg/kg。检验机构为商丘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7.虞城县高衍衍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1批次石头蟹,镉(以Cd计)检出值为0.98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mg/kg。检验机构为商丘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8.禹州市胖东来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中山市乡春食品有限公司代理、东莞市味宝食品有限公司制作的1批次味觉蔬菜薄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50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5g/100g。检验机构为安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9.荥阳市高艾小吃店使用的1批次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819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10.荥阳市高艾小吃店使用的1批次碗、1批次勺子,大肠菌群检出值均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11.林州市龙山区志聪牛羊肉店销售的1批次鲤鱼(活)、1批次鲫鱼(活),地西泮检出值分别为1.42μg/kg、1.01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12.内乡县壹加壹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虞城昌鹏养蜂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土蜂蜜,呋喃唑酮代谢物检出值为2.0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初检机构为许昌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复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3.宁陵县克伟早餐店销售的1批次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650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聚谷检测研究有限公司。
14.安阳市文峰区朱永超逍遥镇胡辣汤全汤店销售的1批次油饼,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333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聚谷检测研究有限公司。
15.郑州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济源沁园分公司销售的1批次四季豆,氧乐果检出值为0.089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16.郑州市惠济区中部两岸海鲜批发市场A6-357与A6-358之间个人摊铺詹琴飞销售的1批次梭子蟹,镉(以Cd计)检出值为1.4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7.渑池煊德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1批次香蕉,吡虫啉检出值为0.12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5mg/kg;噻虫胺检出值为0.085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8.渑池煊德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1批次水蜜桃,敌敌畏检出值为0.27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1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9.伊川县楠江万象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孟州市佰润饮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果撞奶(原味)、1批次果撞奶(黄桃百香果),蛋白质检出值均为0.64g/100g,标准规定为不小于0.7g/100g。初检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0.鹤壁市淇滨区佳洁馒头店销售的1批次枣馍,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为0.109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聚谷检测研究有限公司。
21.信阳市高新区老李风味牛肉汤馆销售的1批次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870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聚谷检测研究有限公司。
22.郑州市惠济区司氏水产销售的1批次梭子蟹,镉(以Cd计)检出值为1.1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3.焦作市河南大张实业有限公司马村店销售的1批次生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为1.06×10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μ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24.荥阳市绸都饭店使用的1批次蘸料碗、1批次盘子、1批次杯子,大肠菌群检出值均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25.南阳大统集团金玛特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福州裕隆盛贸易有限公司委托山东华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海苔花生(裹衣花生)、1批次酱香花生(裹衣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分别为0.82g/100g、0.73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0g/100g。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6.郸城建业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酥粒蛋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915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27.开封市示范区胖蟹餐饮店使用的1批次筷子,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8.社旗县大海生活超市销售的来自社旗县马昌香菇批发店的1批次鸡蛋,甲硝唑检出值为13.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29.上蔡县福旺隆超市销售的1批次猕猴桃,氯吡脲检出值为0.097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5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30.京东存诚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安徽存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梦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苔烧薄脆饼干(普通型韧性饼干)(芝麻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61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5g/100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31.漯河市物美廉商贸有限公司双汇路店销售的标称河南广味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小米陈醋,不挥发酸(以乳酸计)检出值为0.10g/100mL,标准规定为不小于0.50g/100mL。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处置措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焦作、许昌、漯河、三门峡、南阳、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济源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