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月23日,国家食药监局公布新一期食品抽检信息,8批次不合格食品被点名,涉及食用油、油脂及其制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特殊膳食食品2批次;食用农产品3批次。
3批次不合格食品来自天猫、京东
通报显示,3批次不合格食品为网上销售。其中,天猫绿源井冈旗舰店(经营者为江西绿源油脂实业有限公司)在天猫(网站)销售的标称江西绿源油脂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纯正菜籽油检出过氧化值5.8mmol/k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5.0mmol/kg)高出16.0%;京东缘府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缘府商贸(上海)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上海枫未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浙江金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猪油,过氧化值检出值为0.14%,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0.10%)高出40.0%。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是否氧化变质。《菜籽油》(GB/T 1536-2004)中规定,压榨成品菜籽油、浸出成品菜籽油的过氧化值限量值分别为≤5.0mmol/kg(一级、二级)、≤6.0 mmol/kg(三级、四级)。《食用猪油》(GB/T 8937-2006)中规定,食用猪油过氧化值限量值为≤0.10%(一级、二级)。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此外,精炼不到位也可能造成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的过氧化值不合格。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一般不会影响人体健康,但过高时可能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另1批次为京东风宸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任丘市乐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上海绿苑淀粉有限公司委托(经销)常熟市宏新淀粉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制小麦淀粉,霉菌检出值为1.1×102CFU/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100CFU/g)高出10.0%。
霉菌属于真菌,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食用小麦淀粉》(GB/T 8883-2008)中规定,食用小麦淀粉中霉菌不得超过100CFU/g。淀粉中霉菌超标可能是由于原料受到污染,或是在生产、存储、运输、销售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当而导致产品被霉菌污染。霉菌污染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失去食品的食用价值,并产生真菌毒素危害人类健康。
3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
通报还显示,3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中有2批次是蔬菜,为: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青岗路69号粮油市场绿园区秋波蔬菜经销部销售的来自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长春东北亚物流有限公司粮油市场分公司的芹菜,甲拌磷检出值为0.21mg/k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0.01mg/kg)高出20.0倍。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昆明晨农集团销售的长豆角,灭蝇胺检出值为1.3mg/k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0.5 mg/kg)高出1.6倍。
甲拌磷为一种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的有机磷类杀虫、杀螨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叶菜类蔬菜(如芹菜等)中甲拌磷残留限量值均不得超过0.01mg/kg。灭蝇胺是一种触杀、胃毒和内吸传导作用的昆虫生长调节剂类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豇豆中灭蝇胺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0.5mg/kg。灭蝇胺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短期内大量接触可引起急性中毒,产生恶心、呕吐、眩晕等健康危害。
另1批次为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万邦浩鹏鸡蛋店销售的鸡蛋,检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159μg/kg。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恩诺沙星(最大残留限量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可用于猪、牛、羊、兔、禽、鱼等食用畜禽、水产动物,但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正常情况下消费者不必对鸡蛋中检出恩诺沙星过分担心,但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量较高的蛋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风险。
2批次进口小麦谷物粉中维生素A与包装标签明示值不符
由深圳华润万佳超级市场有限公司好来分店销售的标称武汉美斯通工贸发展有限公司代理的Holle有机婴幼儿斯佩尔特小麦谷物粉(原产国:德国)和Holle有机婴幼儿粗粒小麦谷物粉(原产国:德国)均检出维生素A与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不符。其中,Holle有机婴幼儿斯佩尔特小麦谷物粉中维生素A竟然未检出,其产品包装标签上标示的是22.52μgRE/100 kJ。
维生素A又称维生素甲、视黄醇等,为脂溶性维生素品种,可提高机体免疫功能、促进生长和骨的发育,是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的基本营养成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10)中规定,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维生素A指标不低于14μgRE/100kJ且不超过43μgRE/100kJ,并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并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因此,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维生素A的技术要求最小值为不低于标示值的80%且不低于14μg RE/100kJ,最大值为不超过43μgRE/100kJ。维生素A含量不达标原因可能是由于受生产工艺条件的限制,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损耗了大量的营养物质;企业未按标签明示值或企业标准的要求进行添加等。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通报相关省份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江苏、浙江、江西、湖北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食品生产企业、进口商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河北、上海、广东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要求吉林、河南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要求北京、浙江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相关报道:
食药总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19号)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食品资讯中心编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foodmat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