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8月13日,河北省食药监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报了2批次不合格,涉及油条、饮用水。
不合格产品中,1批次河北省辛集市辛集镇西华路193号郭华(食品小摊点)自制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
铝主要是在制作粉条、粉丝或油条、油饼过程中添加明矾(十二水硫酸铝钾)引入,明矾(十二水硫酸铝钾)是一种食品添加剂,制作粉条、粉丝添加明矾可以使成品更加筋道,油条和油饼在炸制过程中添加明矾可以使成品更加膨大。根据GB2760-2014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β-半乳糖苷酶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的公告(2015年第1号)规定,粉条、粉丝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得超过200mg/kg,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得超过100mg/kg。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明矾)是合法的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油条和油饼在炸制过程中添加明矾可以使成品更加膨大。根据GB2760-2014规定,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得超过100mg/kg。
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超范围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另外,还有沧州市新鑫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
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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