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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食品】系列:韩国主要食品政策及制度(2018年8月)变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9-25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食品伙伴网信息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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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韩国主要食品政策及制度(2018年8月)变化
 今年8月,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等相关部门发布了《食品等的标示标准》等5个修改告示以及《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等7个修改草案及征求意见稿。以下为8月韩国食品相关政策修订情况汇总:

法规及告示名称

类型

主要内容

实施日期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儿童饮食生活安全指数调查项目及方法等的标准》部分修改告示(第2018-56号)

8月1日告示

延长告示的再探讨期限,再探讨期限的设定方式改为以一定时间为准的定期再探讨的方式

8月1日

《食品等的标示标准》部分修改告示(第2018-58号)

8月2日告示

以公认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为依据标示营养成分值时,实际测定值即使超出规定的范围不视为超出允许误差

8月2日

《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实施规则》部分修改草案(第2018-329号公告)

8月3日草案

a.简化通关证明材料
b.扩大进口食品检验结果信息公开范围
d.拟对孕产妇食品、特殊医疗用途等食品、体重调节用调制食品进口经营者分阶段推进履历追溯管理登记
e.放宽进口食品网购代理业相关设施标准,即使无独立的办公地点也可进行营业 
f.放宽进口保健食品同一公司同一进口食品的要求

意见征集时间至9月14日

《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部分修改草案(第2018-333号公告)

8月8日草案

1.明确规定了食品等的营业许可等变更许可、登记、申报、报告的期限
2.简化食品餐饮业营业申报时的确认资料
3.食品餐饮业卫生等级制度指定申请对象由普通餐饮店经营者扩大至休闲餐饮店和糕点店营业者
4.对于使用过期产品的行为、储存及违反流通标准的行为,修改行政处罚的标准以提高行政处罚的实效性


意见征集时间至9月17日

《食品法典》部分修改告示(第2018-60号告示)

8月16日告示

新设定及修改农产品中草铵膦等54种农药、氨基比林等11种兽药的残留限量标准,并设定了相关农药的检测方法

8月16日

《食品及畜产品安全管理认证标准》部分修改征求意见稿(第2018-353号公告)

8月22日征求意见稿

年销售额在100亿韩元以上的食品生产企业,增加新食品类别或新的适用企业时,为减轻企业负担,制定了认证准备的过渡期(6个月)

意见征集时间至9月5日

《畜产品允许进口国家(地区)及进口卫生条件》部分修改告示(第2018-63号告示)

8月22日告示

1.乳制品中增加乳粉类,乳制品的定义要与《畜产品卫生管理法》中乳制品一致,明确规定了其适用范围
2.调整出口卫生证明所需事项,删除出口条款须遵守韩国标准及规格的条款
3.修改后将反映新允许进口的奥地利、捷克产牛奶类、加工乳类等产品,以及截止至2018年1月13日临时允许进口的蛋类加工品类中6个国家16个类别产品

8月22日

《转基因食品等的标示标准》部分修改告示(第2018-65号告示)

8月27日告示

转基因豁免标示的材料除了区分流通证明或政府证明外,还可提交指定试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明是非转基因食品标示对象的试验、检测报告

8月27日

《饮用水管理法实施规则》部分修改草案

8月23日草案

增设质量管理人员定期培训条款;明确规定了可要求饮用水水质检验机构指定申请者完善资料或退还申请的标准;扩充净水机质量审议委员会数量;增加水处理剂生产企业的设施标准等

意见征集时间至10月1日

《食品添加剂法典》部分修改征求意见稿(第2018-367号公告)

8月31日征求意见稿

1.为确保以农产品为原料的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新设食品添加剂相关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的适用原则
2. 修改硅酸镁等4种添加剂的成分规格
3.修改焦亚硫酸钠等9种添加剂的使用标准

意见征集时间至10月30日

《器具及容器包装法典》部分修改征求意见稿(第2018-368号公告)

8月31日征求意见稿

1.强化婴幼儿用器具容器包装相关的双酚A的标准:双酚A(BPA),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的使用禁令由奶瓶(含奶嘴)扩大至婴幼儿用器具容器包装
2.新设定聚乙烯及聚丙烯材质的干燥食品防潮容器相关标准
3.明确器具容器及包装材料生产时再利用的合成树脂相关规定

意见征集时间至10月3日

《进口食品等检查相关规定》部分修改征求意见稿(第2018-369号公告)

8月31日征求意见稿

1.流通管理对象中排除以与中药材相同检查标准进行检查的115种药食同源农林产品,并通过《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中经营者应遵守事项进行管理
2.国外展会展示后再进口的国内生产器具无需再申报
3.调整最初精密检查的农药检查项目(58种)
4.调整已认定确保安全的食品

意见征集时间至10月31日

因日韩标法更新较为频繁,食品伙伴网讯信息服务中心提醒出口企业,密切关注日韩食品相关政策变化,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贸易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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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小花

编辑:圈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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