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2018年12月28日,俄罗斯联邦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社会福利监督局公布了12月19日由国家杜马通过、并由联邦委员会于2018年12月21日批准、12月28 日总统签署的俄罗斯联邦法律N560-ФЗ修改条款,其中“禁止含粉末乙醇产品的生产和流通”条款于2019年1月8日生效的消息。
如今,世界上出现了含有粉末乙醇的产品,当加入水时,它会以一定比例转化为酒精饮料。但此类产品无权在欧盟境内销售。
2018年12月28日发布的俄罗斯联邦法律N560-ФЗ《关于乙醇、含乙醇和含乙醇产品的生产及流通、限制酒精饮料的消费规定》第2条和第26条修订条款中引入了“含粉末乙醇产品”的概念,并禁止此类产品的生产和流通,该修订法规将于2019年1月8日生效。
根据该法律,粉末乙醇产品是指以干物质形式销售的用于生产液体形式的产品,其成品中乙醇含量高于0.5%(如用于生产低度鸡尾酒的粉末乙醇等),但联邦政府已制定产品清单的产品除外。但该产品尚未得到充分研究,其对人体的影响尚也无结论。销售含粉末乙醇产品的出现相关的主要风险之一是缺乏将其用作生产低度酒精鸡尾酒的基础的明确性。无论制造商的建议如何,消费者都可以改变含有粉末乙醇产品的剂量和使用方法。例如,可以以干燥形式使用它、或用水稀释时改变剂量、直接吸入等。因此,含有乙醇粉末的产品对人类健康具有潜在危险。
与此同时,关税同盟“关于食品安全”和“关于酒精饮料安全”的技术法规中对含粉末乙醇产品没有列举质量和安全指标,也无任何识别标志。因此,无法评估此类产品是否符合法规要求。
该联邦法律将有利于防止俄罗斯联邦生产、进口和销售劣质及危险食品对人民健康和安全的威胁,防止与此类产品相关的疾病与中毒情况的发生,从而保障消费者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及公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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