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1月开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从2015年每个季度抽样检验公布一次改成“月月抽检、月月公开”。食品伙伴网信息服务中心婴配注册团队密切关注婴幼儿配方产品抽检动态,利用食品抽检信息查询系统对其第三季度抽检信息进行了汇总与分析,详见下文。
一、 抽检数据统计分析
2016年第三季度婴幼儿配方乳粉国家及地方通报抽检共823批次样品,其中国家抽检453批次,地方抽检370批次,检出不合格4批次(均为国抽检出),总不合格率为0.49%。
较第二季度,本季度不合格批次所占比例有所下降,其中国家抽检不合格率下降51.94 %。地方抽检与上季度持平,合格率均为100%。下图列出第一、二、三季度国家抽检不合格率,可清晰看出第三季度检出不合格产品数量较上半年平稳下降。
第三季度各地方通报单位发布抽检产品批次所占比例如下图,图示可见本季度抽检婴幼儿配方食品比例较高的单位为河南、上海、广东及河北食药监局。
二、 不合格产品因素分析
第三季度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合格4批次,其中两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另外两批次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但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不存在食品安全风险。
三、 不合格产品健康风险及防控分析
1.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食品卫生质量的优劣,超标越严重代表其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的概率越高。婴幼儿配方乳粉菌落总数超标容易引发肠道疾病,危害婴幼儿身体健康。
菌落总数超过限量可能存在的原因:一、原料乳被污染。若原料乳污染状况严重,则有可能导致病菌等微生物的残留。二、加工过程的污染。浓缩阶段:外界温度高达150-200℃,但奶粉内部温度只有60℃左右,可能会残留一些厌氧的嗜热微生物;干燥阶段:因空气过滤不完全、管道灭菌不彻底,残留奶粉吸潮会有细菌生长,引起二次污染;干燥后:包装过程中接触的容器、包材等均有可能造成污染。三、运输、贮存的操作出现了问题等。
2.矿物质、维生素
矿物质对维持婴儿的正常生理功能和生长发育发挥重要的作用,例如碘对婴儿的智力发育尤为重要,若婴儿将该不合格奶粉作为唯一的营养来源,将产生极为严重的后果。维生素虽然需求量极小,但其参与体内诸多性命攸关的新陈代谢。每种维生素对宝宝身体的发育都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例如维生素K可以防止宝宝尤其是新生儿出现颅内出血;婴儿长期缺乏叶酸会引发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智力或认知能力发育迟缓,且该不良影响可持续到成年。
婴幼儿配方乳粉矿物质和维生素不达标可能存在的原因:一、供应商审核制度不完善。二、原料进货检验制度落实不严格。原料抽检比例过低或未按照入厂物料逐批次取样和检验。三、生产设备未定期维护与保养,例如搅拌器故障导致投料搅拌不均匀。四、出厂检验项目不全等。
3.标签标识
营养元素检测值符合国家标准但检测值与标识值不符合可能存在的原因:一、企业配料管理存在不足,领料及配料投放未复核检查。二、计量单位仪器校正不准。三、企业为销售利益而采取虚假宣传等。
通过对比三个季度婴幼儿乳粉抽检不合格率发现,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处于稳步上升的态势。这与国家及地方食品监管部门开展更为严格的监督抽检,采取更为科学合理的统筹规划与强化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等监管举措密切相关。
为加强对婴幼儿乳粉企业的监管,近期国家又对婴幼儿乳粉企业生产经营提出了一系列更高的要求,食品伙伴网对近期的相关监管举措做了简单解析,供相关企业参考:
正本清源 开展食品安全审计
国家食药总局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监督抽检检出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开展食品安全审计。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总局发布审计通告,要求相关省局责令问题企业全面停产,全面整改,不达到要求,不得复产,对企业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2015年7月首次对外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审计问题通告,自此国家食药监总局将食品安全审计作为常态工作。2016年总局“以预防为原则”全面推进体系检查范围,即在3年内实现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全覆盖。
建章立制 开启婴配注册审查
2016年10月1日起,《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办法明确对境内、境外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统一施行配方注册管理。办法进一步督促企业科学研发设计配方,提高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研发能力、生产能力、检验能力要求,提升婴幼儿配方乳粉行业准入门槛,有利于形成中国婴幼儿配方乳粉行业健康发展的新格局。
有的放矢 实行风险分级管理
2016年09月,国家食药总局印发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将结合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类别、经营业态及生产经营规模、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监督管理记录情况等划分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并对不同风险等级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不同管理。由于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工艺配方复杂、受众群体特殊、社会关注度高等因素决定了其高风险的属性,办法规定,对风险等级为D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3-4次。
统筹把控 推动追溯体系建设
2016年09月,国家食药总局发布推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完善追溯体系的意见,鼓励生产经营者运用信息技术建立食品追溯体系,实现对其生产经营的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在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能够及时召回相关产品、查寻原因。有力地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
以上抽检信息分析是借助我们的食品抽检信息查询系统展开的,利用该系统可快速查询国家抽检、地方抽检、进境抽检、预警信息,同时可对抽检信息进行统计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