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用农产品,方便食品,糕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速冻食品8大类食品403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食用农产品,方便食品,糕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大类5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农兽药残留超限值、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的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韩城西韩百惠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1批次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西安市新城区融盛鲜海鲜行销售的活鲈鱼,1批次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陕西华盛兴勇商贸有限公司汉台区分公司西环路店销售的标称汉中子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科润源生牌科润擀面皮,1批次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明示企业标准的要求。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汉中市汉台区加福嘉超市销售的标称渭南市华州区爱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蛋小麻花(麻辣味),1批次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五、韩城市天惠商城有限责任公司黄河大街分店销售的标称韩城市德信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太史香牌炒香小榨菜籽油,1批次过氧化值不符合《菜籽油》(GB/T 1536-2004)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