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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标准化发展行动计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2-17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
核心提示:完善重大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防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消防安全、物资储备等领域标准体系,系统提升城市运行安全保障水平。

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基础性制度的重要方面。实施标准化战略是新时代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认清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上海市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标准化工作部署,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标准化体系不断完善,标准化成效日益凸显,标准化总体水平处于全国前列。一是标准化制度体系不断强化。率先出台《上海市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07-2020年)》,建立市级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设立市级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颁布《上海市标准化条例》,制定《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2个政府规章和6个规范性文件。二是标准供给结构逐步优化。截至2021年年底,发布实施地方标准996项、培育团体标准709项、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标准36048项,初步形成政府主导制定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协调发展的二元结构。三是标准化技术支撑体系日趋完善。承担ISO/IEC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6个,承担全国TC/SC秘书处117个,设立市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44个,为标准化工作提供了技术保障。四是标准化水平和影响力稳步提升。牵头制定修订国际标准115项,主导制定修订国家标准4039项,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项目奖108项、组织奖4项、个人奖3项,获奖数量位居全国前列。9名专家获得IEC1906奖,1名专家获得ISO杰出成就奖。承办第83届IEC大会,连续20年举办标准化国际论坛。评选发布2批“上海标准”共21项。承担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188项。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上海要当好新时代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在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任务、推动城市数字化转型、建设人民城市等方面迈出新步伐,都对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标准化工作还存在不足,不能完全满足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标准供给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标准实施应用需要加强,科技创新与标准化结合不够紧密,企业标准化主体地位未能充分体现,团体标准水平有待提升,标准国际化程度有待提高,标准化人才队伍有待充实等。这些都要努力加以解决。

二、明确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创新驱动、引领发展,突出重点、兼顾全面,立足上海、服务全国,接轨国际、开放融合”原则,聚焦强化“四大功能”、深化“五个中心”建设、推动城市数字化转型、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优化标准化治理结构,建设国际标准化高地,率先打造高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水平开放示范城市,为上海进一步提升城市软实力、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具有上海特色的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标准化水平和影响力大幅提升,标准协同和开放程度显著增强,标准化发展基础更加牢固,标准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引领性作用更加凸显。

——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基本建成。在三大先导产业、六大高端产业集群、未来产业、现代服务业、超大城市治理、绿色发展等领域形成一批高水平标准,建成结构合理、重点突出、符合上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的标准体系。

——标准化水平和影响力大幅提升。牵头制定修订新的国际标准60项、主导制定修订新的国家标准800项,标准与科技创新融合程度进一步提高,新增培育“上海标准”50项,承担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30项,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数量保持全国领先。

——标准协同和开放程度显著增强。长三角一体化标准化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制定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区域协同标准30项。标准制度型开放持续推进,国际标准化合作交流更加深入,新增国际标准化组织注册专家200名,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标准化高地。

——标准化发展基础更加牢固。新增国际/全国TC/SC秘书处5个,市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结构更加优化、能力显著提升,打造新型标准化组织30个,孵化一批标准化专业服务机构,培育企业标准化总监1000名,标准化人才队伍持续壮大,有力支撑我市标准化工作高质量发展。

到2035年,全面形成市场驱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开放融合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全面建成具有上海特色、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

三、促进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融合

(一)加强关键技术领域标准研究布局。将标准研制嵌入科技研发过程,以科技创新提升标准水平。在脑科学与类脑智能、量子科技、计算科学、变革性材料、空间科学等领域加强标准化前沿研究。在光子芯片与器件、基因与细胞技术、新型海洋经济、氢能与储能、第六代移动通信等应用前景广阔的技术领域,探索以标准化手段助推先导性、颠覆性技术快速迭代。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航空航天、信息通信、新材料、新兴数字产业等重点领域,研制一批技术自主可控的关键技术标准,补齐产业链断点,提升关键环节、领域和产品保障能力。

(二)以标准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建立标准化主管部门与科技、产业主管部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科技创新基地体系、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重大技术攻关平台等引领、支撑作用,将标准作为科技计划重要产出之一,形成科技、标准与产业有效衔接和耦合互动。完善标准必要专利制度,加强标准制定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逐步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服务体系和评价机制,推进技术转移服务、科技成果评价服务标准化工作,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

四、加速城市数字化转型标准化建设

(一)强化城市数字化转型基础性标准研制。围绕城市数字化转型总体部署,开展城市数字化转型标准化引领行动,构建城市数字化转型标准体系和路线图。加快推进数字底座建设与评价、数字基础设施、物体全域标识、新型测绘、数字孪生等标准研制,率先在五个新城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中应用。研制数据分级分类、互联互通、信息安全、数字信任等方面标准,保障数据流通与应用。

(二)推进经济数字化转型标准化建设。制定工业制造、农业生产、金融、商贸流通、航运物流、科创生态等领域数字化转型标准,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研制和组织实施基于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标准。发挥园区产业聚集和牵引作用,推动园区在生产、组织、服务模式上实现数字化转型。

(三)推进生活数字化转型标准化建设。适应社会生活数字化转型新需求,围绕智能中枢平台、数字孪生生活、智慧民生服务等重点方向开展标准体系建设,推进市民生活更加便捷优质。聚焦智能医疗、在线教育、智慧社区、数字健身、智慧交通、智能出行、数字文旅、数字商圈、智慧养老、数字无障碍等领域,率先开展数字化转型关键技术、产品、服务标准研制和实施。

(四)推进治理数字化转型标准化建设。以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为突破口,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跨部门多场景应用标准化,健全治理数字化标准体系。大力推进公共安全、应急管理、规划建设、城市网格化管理、交通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数字化转型标准制定及场景应用。

五、推动标准化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三大先导产业标准引领。实施三大先导产业标准领航行动,加快研制和实施先导产业标准化发展路线图,促进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标准链融通提升。建立覆盖芯片设计、特色工艺制造、新型存储、第三代半导体、封装测试以及装备、材料等环节的集成电路全产业链标准体系。聚焦生物制品、创新化学药、高端医疗器械、现代中药以及生物技术服务等领域,加强相关标准研制,促进全产业链协同。建立健全人工智能标准体系,加快人工智能关键技术、基础软硬件、智能产品、行业应用和安全伦理等领域标准研制,推动人工智能规模化应用、规范化发展。

(二)促进六大高端产业标准水平跃升。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在电子信息、生命健康、汽车、高端装备、先进材料、时尚消费品等重点领域,培育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标准。以形成产业链整体优势为目标,推进国产大型客机、商用航空发动机、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等产业链标准建设。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产业协同、技术协作中的纽带作用,探索制定生命健康、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新材料等领域数据驱动标准,促进重点产业供给与需求有效衔接,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

(三)推动现代服务业标准向高端迈进。加强金融、贸易、航运、科创服务等功能性服务业标准研制。聚焦人力资源、设计研发、产业电商、供应链管理、贸易代理、商业保险、会展等领域,加快形成与国际接轨的生产性服务业标准体系。加强健康体育、文化创意、商贸家政、旅游等领域标准化建设,助力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实施商贸服务标准化提升行动,开展商贸流通提质增效、内外贸一体化、大宗商品交易价格指数等标准化试点。持续完善商务诚信、批发零售服务等标准体系,引领商贸服务品质提升,助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四)深化都市现代绿色农业标准化建设。以品种模式和种业创新为主线,聚焦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快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持续提高农业生产标准化水平。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推进种源农业、绿色农业、装备农业等标准化建设。

六、提升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水平

(一)完善城市治理标准体系。完善重大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防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消防安全、物资储备等领域标准体系,系统提升城市运行安全保障水平。在城市基础设施、公共交通、水务海洋、气象、市容环卫、绿化林业等领域制定一批高水平标准,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围绕农村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生态文明、公共服务等领域,统筹推进城乡融合标准化建设。

(二)推进行政管理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司法行政、社区事务受理、机关事务管理等标准化建设,提升政府治理效能。加快知识产权保护、社会信用、公共资源交易、反垄断等领域标准化建设,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围绕质量提升、上海品牌认证、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工作需要开展标准化建设,助力提升市场监管水平。

(三)深化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重点围绕社保经办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服务、社会救助、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以及公共文化体育、智慧医疗、教育培训等领域,开展标准研制和标准化试点,为提升公共服务品质和效率提供支撑。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行动,重点推进智慧养老、机构养老、嵌入式养老、老年认知障碍照护服务等标准化建设,打造一批标准化养老机构标杆。

七、强化绿色生态发展标准化工作

(一)完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加强生态环境标准制定的统筹规划,围绕水环境综合治理、大气环境质量提升、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近岸海域环境保护、固体废物系统治理等污染防治以及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任务,制定修订一批与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协同配套、有效支撑我市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的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建立常态化生态环境标准宣传贯彻和实施评估机制,强化生态环境标准实施。

(二)优化节能低碳标准体系。根据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以及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加快制定修订一批高于国家标准、符合上海实际的地方标准,鼓励我市社会团体和企业制定一批先进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优化升级节能低碳、资源综合利用标准体系。支持我市相关机构和重点企业牵头和参与节能、可再生能源、氢能等国家标准制定。推进绿色产品、绿色金融、绿色供应链等标准体系建设,推动产业绿色化发展。发展清洁生产技术标准,推动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标准编制。完善绿色建筑相关标准,不断提升建筑能效等级。

八、推进标准化协同治理与开放

(一)深化区域协同发展标准化建设。完善长三角一体化标准化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长三角一体化标准化政策措施,推进长三角一体化标准化重点任务。推动沪苏浙皖三省一市联合建设长三角一体化标准化技术机构。在环境联防联治、基本公共服务等领域,开展区域统一标准制定和地方标准共享转化。鼓励社会团体根据区域产业协同发展需要,制定一批长三角团体标准。加强国际标准化长三角协作平台和长三角民营经济标准创新联席会议建设,共同打造区域标准国际化和协同创新高地。发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先试作用,以标准化助力破解一体化难题。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标准化合作。

(二)加快推进标准制度型开放。实施标准国际化跃升行动,健全标准国际化工作机制,积极参与新兴技术、城市治理等领域国际标准制定修订,支持争取承担更多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机构秘书处工作及技术领导职务、承担国际标准化活动。用好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和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建设制度叠加优势,探索培育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支持争取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分支机构落户。高标准建设中医药国际标准化研究中心、美洲标准化(上海)研究中心,加强标准化研究和交流合作。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举办有关专业领域国际标准研讨会,开展国家标准外文版发布工作。推进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在标准领域的对接合作,积极推动标准“走出去”。鼓励外资企业、国外标准化机构等积极参与上海标准化工作。

九、深化标准化体系改革创新

(一)打造“上海标准”品牌。完善“上海标准”标识制度,打造高水平标准品牌。聚焦强化“四大功能”、深化“五个中心”建设、“3+6”产业发展、人民城市建设、城市数字化转型以及绿色低碳发展等重点领域,树立一批“上海标准”。持续提高“上海标准”认可度和影响力,推进“上海标准”应用实施。优化标准先进性评价工作机制,完善“上海品牌”标准体系,助力打响上海“四大品牌”。

(二)优化标准供给结构。加强地方标准统筹协调,提高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质量和实施有效性。完善地方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管理,发挥其作用。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鼓励社会团体制定原创性、市场急需的标准,增加高质量标准供给,推进团体标准示范应用,加强与国际性专业组织的标准化合作,更好发挥社会团体的引领和自律功能。发挥企业标准化主体作用,鼓励参与“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

(三)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按照国家部署,推进实施法规引用标准、政策实施配套标准制度,以标准为依据开展产业推进、行业管理、市场准入和质量监管。加强对强制性标准的实施监督。完善地方标准制定、实施、监督和信息反馈闭环管理。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发挥市场对团体标准的优胜劣汰作用。提升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成效,推动各级标准实施。开展标准质量和标准实施第三方评估,加强标准复审和维护更新。建立标准实施举报、投诉机制,鼓励社会公众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十、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

(一)提升标准化支撑能力和水平。开展机器可读标准、开源标准和标准效益评价等研究。优化地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和管理。探索以产业园区、社会团体或者技术联盟、优势企业为核心,以牵引产业发展、推动产业链应用为导向,建设一批市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标准化创新中心等新型标准化技术组织,持续完善标准化工作体系。完善民营经济标准化工作推进机制,发挥标准化作用,促进民营经济提质增效。大力发展标准化服务业,依托标准化技术机构建设标准化服务平台,提升专业化服务效能。争创一批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和国家标准验证点。鼓励大型企业、科研机构打造标准数字化平台。

(二)建设标准化人才高地。构建多层次人才培养培训体系,打造标准化培训平台。鼓励高校开设标准化相关课程,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中开展标准化知识继续教育,推动在职业教育中开展标准化培训。建立标准化战略咨询委员会,充分发挥标准化专家在科技决策支持和重点领域标准化推进中的作用。完善标准化人才的职业能力评价和激励机制,强化标准成果在职称评定中的导向作用。加大国际标准化人才培养、引进力度,造就一支熟悉掌握国际规则、精通专业技术的职业化人才队伍。探索建立企业标准化总监制度,全面提升标准化人员专业水平,强化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

(三)营造标准化良好氛围。充分利用世界标准日等主题活动,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标准化宣传,树立标准化理念、普及标准化知识、推进标准化交流、提升标准化意识。在各领域打造一批标准化标杆,搭建标准化成果展示平台。举办区域性、国际性标准化论坛,打造标准化交流平台品牌,扩大我市标准化工作影响力。充分发挥标准化社会团体、技术机构等作用,讲好标准化故事,大力培育发展标准化文化,形成全社会学标准、讲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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