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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02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2-18  来源: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泰安市2022年“食安护佳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计划安排,市场监管部门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等14大类食品340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抽检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35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检出了质量指标未达标、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泰安市2022年“食安护佳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计划安排,市场监管部门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等14大类食品340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抽检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35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检出了质量指标未达标、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质量指标未达标问题
 
  东平县晨晨超市经营部销售的老汽水橙味汽水(碳酸饮料(无糖)),二氧化碳气容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纤维检验所)。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泰安天乐城旅游文化置业有限公司使用的自消毒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宁阳县根聚地铁锅炖店使用的标称为宁阳县康之源餐具消毒服务中心消毒的五件套餐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三)泰安市泰山区土财主大院酒店使用的标称为泰安市泰山区康利福餐具消毒中心消毒的餐具五件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四)新泰市青云街道谭宏玲烤鱼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餐盘),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纤维检验所)。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合格产品信息表.xls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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