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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元宝山公安侦破两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2-20  来源:元宝山区公安分局微信号
核心提示:2月16日、17日,元宝山区公安分局环食药侦大队侦破两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依法扣押黄羊制品2件,驼鹿制品2件。
   2月16日、17日,元宝山区公安分局环食药侦大队侦破两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依法扣押黄羊制品2件,驼鹿制品2件。
 
  2022年1月,分局环食药侦大队得到线索:颜某、赵某通过网络购买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得到线索后,环食药侦大队民警立即着手侦办此案,并将二人传唤至分局接受调查。
 
  经查,颜某、赵某在浏览某购物平台时发现,有卖家在售卖野生动物制品,出于猎奇心理,二人分别购买了鹿角骷髅头挂饰、猛犸挂饰和2只黄羊角饰品用于自己“把玩”。经鉴定机构鉴定,送检的鹿角骷髅头挂饰、猛犸挂饰内含有驼鹿成分,2只黄羊角饰品内含有蒙原羚(原名:黄羊)成分,驼鹿和蒙原羚均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公安机关依法对4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进行了扣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颜某、赵某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目前,二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
 
  野生动物既是重要的自然资源,更是重要的生态资源,是自然生态系统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系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关键词: 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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