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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农业地方标准征集和制修订工作的通知(鲁农函字〔2022〕43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3-09  来源: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核心提示:按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2年度“山东标准”建设项目的通知》(鲁监标函〔2022〕37号),现就做好2022年度省级农业地方标准项目征集及制(修)订工作通知如下。
各农业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有关单位:
 
  按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2年度“山东标准”建设项目的通知》(鲁监标函〔2022〕37号),现就做好2022年度省级农业地方标准项目征集及制(修)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点工作,以促进绿色兴农、质量兴农、支撑引领农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突出农业行业主管部门履职所需的技术要求,突出具有我省区域特色、已经形成产业规模、亟需进一步明确技术要求和规范的地方标准建设项目。
 
  (二)注重质量。按照“控制总量、提升存量、优化增量”的原则,要既能及时反映和满足现实产业需求,又要注重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接轨,避免与现有标准交叉和矛盾。
 
  (三)科学适用。突出省级地方标准的共性、基础、通用和公益属性,主要技术内容要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二、征集范围
 
  2022年省级农业地方标准项目将从现代农业、农业全产业链、农业特色产业、农产品供应链、农业社会化服务、粮食生产、种质资源保护、盐渍土生态改良、耐盐碱地作物品种选育、农业节水、农机化技术与装备、乡村建设、乡村基本公共服务、乡村治理等方面征集。
 
  三、组织管理
 
  在省农标委指导下,由蔬菜产业、种植业、渔业、农机化、社会化服务和三产融合六个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简称“分标委”),分别具体负责相关农业地方标准征集、汇总、评审、组织起草、系统审核等工作。
 
  四、工作程序
 
  (一)单位申报。各申报单位按照《山东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编制《山东省地方标准项目申请书》和地方标准草案草稿,年度内随时将相关材料报分标委。
 
  (二)分标委会初审。各分标委结合分管领域标准体系建设情况,征集汇总各领域地方标准项目,从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严格把关,组织专家分批次集中评审,出具评审意见,确定初步立项建议。同时通知相关标准起草单位,通过“省级地方标准管理系统”提交至省农业农村厅。(网址:www.shandong.gov.cn/col/col94091/)
 
  (三)部门审核。省农标委登录“省级地方标准管理系统”,对起草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交立项建议至省市场监管局。
 
  (四)标准起草、送审和报批。待省市场监管局分批下达立项计划后,各分标委组织申报单位,按照《山东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标准起草,并通过“省级地方标准管理系统”按相关要求完成标准送审、报批等工作。
 
  五、其他要求
 
  (一)严把工作时限。标准起草单位应在省市场监管局下达的立项计划规定的完成时限内,完成标准编制、送审和报批等工作。省农标委及各分标委将标准起草单位完成情况作为下一年度推荐申报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提高编制质量。标准起草单位要在充分的技术研究和实践基础上,保证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各分标委要结合分管领域工作特点,着力完善提升农业地方标准体系,系统规划,整合同类标准,推动形成系列标准。要对申报材料建立规范统一的格式要求,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
 
  工作联系人:刘文娟 0531-51789261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3月3日
 
关键词: 标准 管理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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