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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丹阳两家药店负责人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丹阳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3-11  来源:丹阳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近日,丹阳两家药店负责人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丹阳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罚。
  近日,丹阳两家药店负责人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丹阳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罚。
 
  丹阳市人民法院经庭审查明,陈某系丹阳市某大药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荆某系丹阳市陵口镇某大药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该两人均于2018年至2021年1月间,在其经营的大药房内,通过非正规渠道,先后多次从张来所处购进“道光肾宝”“鼎立胶囊”“勃力特”性保健食品并对外予以销售。案发当日,从陈某经营的大药房起获“道光肾宝”264粒,“鼎立胶囊”8粒,“勃力特”480粒;从荆某经营的丹阳市陵口镇某大药房起获“道光肾宝”168粒,“鼎立胶囊”74粒,“勃力特”324。经鉴定,上述性保健食品中均含有西地那非成分。
 
  该两名负责人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西地那非,又译昔多芬,是治疗男性勃起功能障碍药物,一般以其商业名称Viagra广为人知。但根据《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西地那非被严令禁止在其他食品、保健品中添加。因此,添加了西地那非的产品,根据情况的不同,既可能被认定为假药,也可能被认定为有毒、有害食品。
 
  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枸橼酸西地那非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枸橼酸西地那非制剂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明确“西地那非”为处方药,须在医生指导下服用,在脱离医生指导的情况下使用西地那非,会对服用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食品或保健食品中添加西地那非属违法行为。也提醒广大群众,不要迷信保健品广告宣传的效用,若过度服用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的保健品,严重的可能危及生命。
 
关键词: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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