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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通报】停业整顿,立案查处!淄博10家单位被通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3-27  来源:淄博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淄博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加大对市场交易主体疫情防控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扰乱市场秩序的经营业户,做到发现一起,停业整顿一起,公开曝光一起。近期,7家单位因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被实施停业整顿的紧急措施。3家单位涉嫌经营使用超期食品被立案查处。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淄博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加大对市场交易主体疫情防控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扰乱市场秩序的经营业户,做到发现一起,停业整顿一起,公开曝光一起。近期,7家单位因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被实施停业整顿的紧急措施。3家单位涉嫌经营使用超期食品被立案查处。
 
  高青县
 
  案件一
 
  2022年3月17日,执法人员在对千乘新园某超市检查中,在其经营场所货架上发现金锣卤鸡蛋(生产日期:2020年11月11日,保质期:180天,60g/袋,共25袋),已超过保质期,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目前,县市场监管局已对该店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件二
 
  2022年3月18日,执法人员在对中心路某餐饮单位检查中,在其后厨货架上发现面包糠(生产日期:2021年02月06日,保质期:12个月,1千克/袋,共3袋)和川味腊肉(生产日期:2021年08月31日,保质期:6个月,计量方式:散装称重),均已超过保质期,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目前,县市场监管局已对该店涉嫌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件三
 
  2022年3月19日,执法人员在对高苑路某果蔬超市检查中,发现其店中货架上销售的香辣萝卜干(生产日期:2021年11月08日,保质期:常温(25℃)以下3个月,460克/袋,共15袋),已超过保质期,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目前,县市场监管局已对该店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沂源县
 
  沂源县石桥镇杨自庄食品批发部
 
  经营场所:沂源县石桥镇石桥村
 
  存在问题:1.进店扫码测温不规范;2.店内人员易聚集区未划设“一米线”;3.店内场所消毒不规范;4.未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5.未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培训,员工对防疫政策了解不全面;6.食品未离地离墙。
 
  处理措施:对经营单位实施停业整顿5天的紧急措施。
 
  沂源县石桥镇徐信辉百货商店
 
  经营场所:沂源县石桥镇马庄村
 
  存在问题:1. 员工未佩戴口罩;2. 店内未配备测温设备;3.店内人员易聚集区未划设“一米线”;4.场所设施消杀不规范;5.未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6.未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培训,员工对防疫政策了解不全面。
 
  处理措施:对经营单位实施停业整顿5天的紧急措施。
 
  沂源县历山街道办事处

  苗其沐综合商店
 
  经营场所:沂源县西儒林村
 
  存在问题:1. 员工上岗前体温检测未进行记录;2. 进店人员未佩戴口罩;3. 店内人员易聚集区未划设“一米线”;4. 场所设施消杀未进行记录;5.未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6.未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培训,员工对防疫政策了解不全面。
 
  处理措施:对经营单位实施停业整顿3天的紧急措施。
 
  沂源县挑豆客商行
 
  经营场所:沂源县悦庄镇绿苑小区31号楼1号商铺
 
  存在问题:1. 员工上岗前未进行体温检测、未进行记录;2. 进店人员扫码、测温不规范;3.店内人员易聚集区未划设“一米线”;4.场所设施消杀不规范;5.未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6.未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培训,员工对防疫政策了解不全面;7.食品未离地离墙。
 
  处理措施:对经营单位实施停业整顿3天的紧急措施。
 
  沂源县怡东园小区乐汇超市
 
  经营场所:沂源县怡东园小区
 
  存在问题:1. 进店人员扫码、测温不规范;2. 店内人员易聚集区未划设“一米线”;3. 场所设施消杀不规范;4. 未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5. 未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培训,员工对防疫政策了解不全面;6. 食品未离地离墙。
 
  处理措施:对经营单位实施停业整顿3天的紧急措施。
 
  沂源县润德超市
 
  经营场所:沂源县城祥源路26-6号(绿源小区沿街房)
 
  存在问题:1.进店人员扫码、测温不规范;2.店内人员易聚集区未划设“一米线”;3.场所设施消杀不规范;4.未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5.未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培训,员工对防疫政策了解不全面;6.食品未离地离墙。
 
  处理措施:对经营单位实施停业整顿3天的紧急措施。
 
  沂源县虹霞百货便利店
 
  经营场所:沂源县城荆山路121甲4号
 
  存在问题:1.员工上岗前体温检测未进行记录;2.进店人员未佩戴口罩、测体温;3.场所设施消杀不规范;4.未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5.未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培训,员工对防疫政策了解不全面。
 
  处理措施:对经营单位实施停业整顿5天的紧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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