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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2年第13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4-09  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水产制品,糕点,饼干,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6类食品35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347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水产制品,糕点,饼干,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6类食品35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347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水产制品54批次,全部合格;糕点35批次,全部合格;饼干16批次,全部合格;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4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21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07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餐饮食品33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1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王立全果蔬超市经营的豇豆,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北京品位香居甲丙堂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的胖头鱼,孔雀石绿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该公司经营的生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北京韩香园民俗餐厅使用、消毒的米饭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北京都来福水产店经营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北京景尊馅饼店使用、消毒的小汤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6.北京贻好兴平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餐饮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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