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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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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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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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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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膳食用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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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5,c=0,m=0,M=-/25g或/25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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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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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月以下婴儿的粉状配方乳粉和粉状特殊医学用途食品、较大婴儿配方乳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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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 30,c = 0.25g不得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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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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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配方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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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本量:25g, n=60,M=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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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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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配方乳粉、较大婴儿配方乳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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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60, c=0; 25g不得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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