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492批次样品,涉及调味品、酒类、食用农产品3个大类,其中合格样品489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抽检项目包括食品添加剂、质量指标、微生物等,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昆明市官渡区祖勇兴丽副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清徐县江宇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料酒,氨基酸态氮(以氮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同创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金华富顺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昆明经开区阿拉乡连桥食品厂生产的加盐味精,谷氨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同创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石林县锋阳百货店销售的、标称上海味美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土鸡鲜鸡精(鸡精调味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同创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开展核查处置,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及时控制风险;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核查处置工作完成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