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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今日起实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8-15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文雯
核心提示:今日(8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正式实施。
  食品伙伴网讯 今日(8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正式实施。
 
  修改单主要对月饼、粽子的包装做了更严格的规定,针对月饼、粽子的包装层数、包装成本、混装要求等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一是减少包装层数,将月饼、粽子的包装层数由不超过四层改为不超过三层。
 
  二是降低包装成本,对于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和粽子,将包装成本占销售价格的比例从20%调减为15%;对于销售价格100元以下的月饼和粽子,包装成本占比保持20%不变,其中包装成本一般指食品企业与包装企业签订的包装采购价格,销售价格一般指食品企业与销售企业签订的合同销售价格;同时要求月饼和粽子的包装不应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
 
  三是压缩包装空隙,必要空间系数是包装空隙的核心指标,反映了包装紧凑程度,数值越小表示包装空隙越小。此次将月饼的必要空间系数从12降低为7,相当于包装体积缩减了42%;将粽子的必要空间系数从12降低为5,相当于包装体积缩减了58%。
 
  四是严格混装要求,规定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粽子不应与超过其价格的其他产品混装。
 
  本次标准修改是为了更好地规范和引导行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月饼和粽子回归其食品属性。中秋临近,食品伙伴网提醒相关企业针对产品包装要尽快做出调整,以免给企业造成影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相关报道:关于批准发布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的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就《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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