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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发布禁止进口供人类食用的巨型芋头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9-01  来源:海关总署
核心提示:2022年8月30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发布供人类食用的新鲜、冷冻、干燥和粉末状巨型芋头(Alocasiamacrorrhiza)的通知。
  2022年8月30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发布供人类食用的新鲜、冷冻、干燥和粉末状巨型芋头(Alocasiamacrorrhiza)的通知。强调根据《澳新食品标准法典》附表23禁止使用巨型芋头(Alocasiamacrorrhiza)。根据《澳新食品标准法典》,这些植物、植物产品及其衍生物不得作为食品以任何形式进口出售。这一变化将会对来自所有国家的新鲜、冷冻、干燥和粉末状巨型芋头的进口商产生影响。该要求自2022年8月30日起生效。
 
关键词: 进口 渔业 冷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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