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安委〔2022〕6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鄂安委〔2022〕6号)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省应急厅组织起草了《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法定职责清单(征求意见稿)》和《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现将《起草说明》《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625049123@qq.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寄至:湖北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60号,邮编430071)。
征集时间: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汪政兴、戴东。
联系电话:027-87369511、027-87363052。
附件:
1.《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法定职责清单(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
2.《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31日
征集结果
2022年8月31日,在省厅门户网站民意征集栏目发布《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开征求<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法定职责清单(征求意见稿)>和<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将《起草说明》《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截至2022年9月30日,共收集建议3条。政策法规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吸收采纳意见建议2条,未采纳意见建议1条,未采纳原因主要是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不一致。另收到2条无关信息。
对社会各界的关心以及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表示衷心感谢。
附件:
公众意见建议和采纳具体情况
序号 | 意见内容 | 采纳情况 |
1 |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清单与生产经营单位全员责任清单里主要负责人清单表述不一致,导致不知道主要负责人按哪一个?如果说都是清单且都是负责人清单,应该合二为一 | 已采纳。《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指引》关于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与《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清单指引》保持一致。 |
2 |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中,生产、设备、技术等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中,个人认为应该加入负责对安全管理部门发现隐患,按照安全管理部门建议组织人力、物力、资金进行整改。理由: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实际既是监督人员,又是整改人员。在没有人员、材料、资金的权限下,很容易导致安全管理成为安全员一人的事情,且容易导致隐患难以及时落实整改。 | 已采纳。具体表述为“(四)落实本部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
3 | 《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中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个人建议,将安全经费单独在工程进度款结算中,由安全管理机构单独结算,提高安全管理的权威信 | 未采纳。未采纳原因主要是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不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