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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扩!涉及白酒、食用油……江西通报十起典型案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2-01  来源:江西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2022年以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聚焦民生所指、民意所向、民心所盼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重拳打击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食用植物油掺杂掺假、宣称“减肥”“壮阳”食品非法添加、油品质量违法、加油站计量作弊、“神医”“神药”等虚假广告、医疗美容领域虚假宣传、制售翻新“黑气瓶”、劣质燃气具、超期未检电梯等十类违法行为。
  2022年以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聚焦民生所指、民意所向、民心所盼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重拳打击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食用植物油掺杂掺假、宣称“减肥”“壮阳”食品非法添加、油品质量违法、加油站计量作弊、“神医”“神药”等虚假广告、医疗美容领域虚假宣传、制售翻新“黑气瓶”、劣质燃气具、超期未检电梯等十类违法行为。依托“铁拳”机制,深化开展打击整治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包装饮用水,未按注册配方生产销售保健食品,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商品过度包装,电动自行车违法改装,儿童用品产品质量问题,疫情期间非法制售假冒伪劣防护用品和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有关涉老相关食品、保健品等方面的违法行为,查办一批让人民群众广泛称道、对违法分子有力震慑的“铁案”,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全力打造江西市场监管执法为民“铁拳”品牌。现将第九批10个典型案例,时候领域案例4起公布如下:
 
  鹰潭市贵溪市市场监管局查处贵溪市老董超市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案
 
  2022年7月,鹰潭市贵溪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贵溪市老董超市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白酒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五粮液”和“五粮液1618”72瓶、罚款13.5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5月27日,贵溪市市场监管局接到贵溪市老董超市仓库内存放大量侵权白酒举报后,立即联合该市公安局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在当事人的仓库内发现“五粮液”66瓶,“五粮液1618”6瓶,经鉴定,上述白酒均为侵权产品,货值约4518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贵溪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商标侵权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商标注册人的利益,而且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维护商标信誉,全力保护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合法利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宜春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江西阁皂山天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玉米花生清香食用植物调和油案
 
  2022年10月,宜春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江西阁皂山天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玉米花生清香食用植物调和油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7021.25元、罚款8.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7月29日,宜春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专项检查,经抽样检验,江西阁皂山天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玉米花生清香食用植物调和油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玉米花生清香食用植物调和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宜春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上述处罚。
 
  作为餐桌上的重要配角,食用油在日常烹饪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食用油,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人的身体健康会造成一定危害。严厉查处类似案件将有力震慑行业不法生产经营者,促进生产经营者增强保障食品安全的意识,营造全社会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上饶市弋阳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弋阳县金荣酒业贸易商行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案
 
  2022年9月,上饶市弋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弋阳县金荣酒业贸易商行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违法行为,作出没收涉案的喷码机1台和椰汁12箱、罚款7.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8月22日,弋阳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依法对弋阳县金荣酒业贸易商行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1.25L椰汁涉嫌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经查,当事人使用喷码机对其所销售的临期椰汁重新喷码,涉案椰汁12箱,货值金额120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弋阳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了上述行政处罚。
 
  作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以虚假标注生产日期试图延长“保质期”的方法欺骗消费者,不仅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且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市场监管部门将严守食品安全红线,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促使食品生产经营者守规矩,达到“查处一起 警示一片”的社会效果,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吉安市永丰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永丰县众孝健康养生馆向中老年人虚假宣传销售食品案
 
  2022年8月,吉安市永丰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永丰县众孝健康养生馆向中老年人虚假宣传销售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5月23日,永丰县市场监管局接举报线索,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向中老年人虚假宣传销售食品。经查,当事人多次以举办健康讲座、茶话会、生日会等方式,邀请中老年人来店里上课,并通过幻灯片宣传其销售的“富硒高钙中老年配方羊奶粉”系列产品和其它相关产品能够治疗脑梗、糖尿病、心血管疾病,宣称具有增强人体免疫力、可改善防治动脉硬化、降血糖、降血压等功效。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永丰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了上述行政处罚。
 
  通过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严惩,有效的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老乱象问题,促进了当地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对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老年人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起到积极的作用。
 
  稿   源:省局执法稽查局(反垄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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