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豆制品,乳制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7类食品79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783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粮食加工品275批次,全部合格;豆制品110批次,全部合格;乳制品50批次,全部合格;肉制品28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22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2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8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83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餐饮食品 19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7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幸福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大碗、小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北京市夏超英果蔬店经营的草莓,烯酰吗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标称茂名市电白区佳乐食品厂生产,北京市吴学杰干鲜果品批发部经营的精制腰果,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美诺(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房山区分公司经营的鮰鱼,孔雀石绿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北京梦祥四季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6.标称湖南童年记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国泰平安天竺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平谷二店经营的原味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湖南童年记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7.北京渤海鱼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经营的鲟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餐饮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