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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答复|腐竹类产品蛋白质检测不达标是按《食品安全法》还是按《产品质量法》处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2-01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核心提示:针对有关咨询:腐竹类产品蛋白质检测不达标是按《食品安全法》还是按《产品质量法》处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进行答复。
  问:
 
  总局领导好,在对豆制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样中,发现有腐竹类产品的蛋白质含量低于GB/T 22106-2008《非发酵豆制品》中蛋白质含量标准。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均未超标。请问该案件应按《食品安全法》还是按《产品质量法》处理。
 
  答:
 
  一、按照《食品安全法》开展的食品抽检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处罚; 二、按照特殊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所有食品相关违法行为首先按照《食品安全法》规范。
 
  回复部门:执法稽查局  时间:202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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