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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6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2-20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特殊膳食食品5大类食品258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大类4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的问题。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特殊膳食食品5大类食品258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大类4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的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标称旬阳县净源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羊山清泉牌羊山清泉饮用水,1批次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二、标称靖边县红岩清泉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丹霞渊饮用天然水,1批次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三、富平县科林万兴超市销售的标称陕西三原四季溢香调味有限公司生产的西阳香+图案牌熟黑芝麻,1批次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富平县检验检测中心,陕西三原四季溢香调味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旬邑县全都购物广场销售的散葵瓜籽6,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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