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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3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5-23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近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乳制品、肉制品、豆制品、饮料、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7类食品61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602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检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及其他指标等问题。
  近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乳制品、肉制品、豆制品、饮料、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7类食品61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602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见附件),检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及其他指标等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公开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东莞市厚街点利蔬菜档销售的粉豆角,阿维菌素和三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中山市东区戴少芬鱼档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东莞市厚街朝东海鲜店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佛山市竞辉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长豆角,阿维菌素、噻虫胺和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广州市南沙区大岗张珍飞蔬菜档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中山市东区哲记海鲜档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中山市石岐区海更丰水产品档销售的肉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其他指标问题
 
  (一)东莞市中堂趣茗轩餐饮店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蓬江区北坡塬餐饮店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面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江门市老广轩餐厅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揭西县龙潭镇益万佳日用百货商行销售的生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餐饮企业应根据餐具上的油污情况及洗涤剂、消毒剂的使用说明,使用合理剂量的洗涤剂、消毒剂,避免过量使用洗涤剂、消毒剂。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点击下载:   附件1-11.zip
 
  1.本次抽检依据和抽检项目
 
  2.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5.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6.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7.豆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关于部分抽检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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