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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3年第49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8-11  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蔬菜制品、食用农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具共477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471批次,不合格6批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蔬菜制品、食用农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具共477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471批次,不合格6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粮食加工品225批次,全部合格;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55批次,全部合格;蔬菜制品68批次,其中合格67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农产品64批次,其中合格62批次,不合格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40批次,其中合格39批次,不合格1批次;餐饮具25批次,其中合格23批次,不合格2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标称安徽华味美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市伟客隆商贸有限公司十八分公司经营的虾片,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安徽华味美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2.北京品味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食品销售分公司经营的韭菜,腐霉利、克百威、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北京宜生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糖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谢沛振经营的桑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北京青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盘子、小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餐饮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 1.  本次检验项目.docx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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